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金给付

一、事项名称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金给付

二、法律依据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陕财办社〔2018〕25号 )

三、受理条件

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四、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要求规格份数纸质/电子版材料来源备注
申请人户口簿真实合法,用A4纸复印,交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1纸质申请人
申请人身份证真实合法,用A4纸复印,交验原件。详见备注。原件及复印件1纸质申请人须在有效期内
退伍证真实合法,用A4纸复印,交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1纸质申请人
个人档案真实合法,用A4纸复印,交验原件。详见备注。原件及复印件1纸质申请人须在有效期内
《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请表》真实合法。原件1纸质申请人

五、受理机构

受理地点: 未央大厦20楼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86351353

六、申请表格

《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请表》

《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请表》(样表)

农村籍军队退役义务兵登记审批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退伍证号
家庭地址

县(市、区) 乡(镇) 村

入伍年月
退伍年月
服役年限
服役部队番号
部队代号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服 役 简 历


乡(镇)意见

单位盖章

(市、县、区)民政 局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七、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