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加快五上企业培育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适用条件

1.新增入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新增入库的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

3.新增入库的规上服务业企业;

4.新增入库的商贸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5.新增入库的产业活动单位;

6:"五上"企业培育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高管。

具体条款

1.新增入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企业 10 万元。

2.新增入库的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入库时产值大于 100亿元, 奖励 20 万元;产值大于 50 亿元) 小于 100 亿元, 奖励 15 万元; 产值大于 10 亿元小于 50 亿元, 奖励 10 万元;产值大于 3 亿元;小于 10 亿元, 新增入库后奖励 5 万元;产值大于 1 亿元小于 3 亿元,新增入库后奖励 2 万元。

3.新增入库的规上服务业企业,按照行业 2000 万元、1000万元、500 万元的入规标准,每家奖励 8 万元、6 万元、4万元。

4.新增入库的商贸业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奖励分为达限奖励和提档奖励。

5.设立"高质量发展特别奖"。透选对"五上"企业培育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高管,评选为我区高质量发展先进个人,"一事一议"每年予以奖励。

6.支持我区符合条件的"五上"企业列入政府采购名单,支持限上企业参与政府相关项目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