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条件
1.新增入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新增入库的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
3.新增入库的规上服务业企业;
4.新增入库的商贸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5.新增入库的产业活动单位;
6:"五上"企业培育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高管。
具体条款
1.新增入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企业 10 万元。
2.新增入库的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入库时产值大于 100亿元, 奖励 20 万元;产值大于 50 亿元) 小于 100 亿元, 奖励 15 万元; 产值大于 10 亿元小于 50 亿元, 奖励 10 万元;产值大于 3 亿元;小于 10 亿元, 新增入库后奖励 5 万元;产值大于 1 亿元小于 3 亿元,新增入库后奖励 2 万元。
3.新增入库的规上服务业企业,按照行业 2000 万元、1000万元、500 万元的入规标准,每家奖励 8 万元、6 万元、4万元。
4.新增入库的商贸业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奖励分为达限奖励和提档奖励。
5.设立"高质量发展特别奖"。透选对"五上"企业培育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高管,评选为我区高质量发展先进个人,"一事一议"每年予以奖励。
6.支持我区符合条件的"五上"企业列入政府采购名单,支持限上企业参与政府相关项目招投标。






陕公网安备:610112020000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