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退役军人可以免费提升学历?有没有类似情况?如果有这样的情况怎么报名?

《陕西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办法》(陕退役军人厅发〔2019〕72号)“第十条规定:鼓励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提升学历,将符合报考条件的纳入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范围。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资格认定并配合教育部门落实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政策。具体政策按照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等政策执行。

本省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后没有享受过1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者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前的民政部门提供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在高职院校学习期间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生活补助,每年不超过3000元,同时,学习期间所需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等,按照不超过当地物价主管和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由政府全额负担,期限均不超过2年;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学院出具的学习情况证明、学习成绩单,每学年学习结束并审核后向参加高职学习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补贴,经费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经费渠道列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不再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第十一条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注册入学,期间按规定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加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普通高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有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享有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上加10分的政策。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应征入伍的退役义务兵,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报考成人高校的按教育部年度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规定:退役前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学籍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后2年内可以选择入学或复学,并享受国家相关资助政策。”

具体报名程序请详询当地教育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