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培训有哪些政策?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后可选择接受1次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供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培训期限不超过2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培训所需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按照不超过当地物价主管和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由政府全额负担。培训期间,政府根据实际受训时间,按照3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其中参加高、中等教育培训的,最高不超过3000元/人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到时,凭部队行政介绍信和《士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向安置地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名,根据公布的承训院校和招生计划,自主选择承训院校、专业和培训期限。填写《退役军人参加教育培训申请表》,经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批备案后,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通知退役士兵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