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1日-2023年7月2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63602613
传真:029-86283630
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路77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7100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生态环境分(县)局 |
1 | 西安锦宏医院 | 西安市未央区朱宏路东侧,锦宏路以北 | 璨蔚(西安)医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汉湖丽都3号楼建设西安锦宏医院,总投资3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诊综合楼、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等,设置床位150张。建设单位为璨蔚(西安)医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报告表》由核工业二○三研究所,并已通过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组织的专家评审。 | 1、运营期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经院内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2、运营期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光氧催化+活性氮吸附除臭装置后引至门诊综合楼楼顶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专用排烟井集中引至地面排放。 3、运营期设备采用吸声、隔音、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 4、运营期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由相应有资质单位处置;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的清理、外运工作交由相应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分区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029-86283630) |
(通讯员:张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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