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名称 | 创业担保贷款 | |||||||
政策 依据 | 市财函〔2020〕984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 | 政策有效期 | 长期 | |||||
服务 对象 | 个体、企业 | 企业 规模 |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行业类型 | 不限 | |||
政策 标准 |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 |||||||
申请 条件 | (一)个体合法创业的自主创业人员,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二)小微企业近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 |||||||
申请 资料 | 个体申请资料:(一)《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二)营业执照及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三)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四)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五)担保人工资证明;(六)担保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七)个人及配偶近期信用报告。 小微企业申请资料:(一)《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小微企业》;(二)贷前调查报告;(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企业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核准颁发具有法律效力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五)企业章程;(六)企业与新招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七)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及工资表(提供上年同期及申请当月或上月);(八)企业员工花名册;(九)上年度及申请当月或上月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当月的财务报表);(十)企业与新招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 |||||||
申请 流程 | 创贷中心对借款人提交信息及资料进行核查(5个工作日内),经初审后,符合条件的,及时通知经办银行约定贷前调查时间,同时联系借款人,需要准备相关原始资料(包括经办银行所需资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创贷中心5个工作日内要向申请人电话说明原因。 | |||||||
申请 方式 | 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微信公众号或者秦云就业小程序进行申请 | 办结时限 | 初审5个工作日,银行审核10个工作日 | |||||
政策 网址 |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xahrss. xa.gov.cn/) | |||||||
咨询 电话 | 029-86556924 | 责任部门及负责人 |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综合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服务部)负责人:刘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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