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关于公开随机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规范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政府采购工作,加强招标采购的监督,实现优化资源配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随机选取招标代理机构。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1)改善办学条件设备设施类项目。

(2)改善办学条件维修改善类项目。

(3)学校后勤社会化服务类项目。

(4)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二、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1、编制公开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协助合同签订等事宜。

2、编制公开招标文件工作必须在项目单位提供资料后3日内完成,并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流程完成招标任务。

3、提供招标代理机构转型所要求的对采购项目全流程服务和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指标考核资料。

三、招标代理费标准

按国家标准计算及执行国家部委最新相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要求,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四、报名条件及须提交的材料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佐证资料;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应载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投标行为承担法律后果)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5、提供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单里注册登记截图;

6、本公司组织架构简介,招标从业人员组成,必备的专业人员(包括法务人员或公司法务业务委托证明资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并提供不少于10人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8、具有开展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务3年及以上时间,需提供连续三年不间断的从业证明材料(需提供发布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项目公告截图,一个季度提供一个项目);

9、近3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起)从事过同类同性质采购服务的招标代理项目3个以上(至少1个服务类项目、1个设备类项目、1个工程类项目),需提供发布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项目公告截图(与第8条相同的资料不必重复提供,审查资料时合并查看)。

10、提供固定办公及开标活动场所(电子招标室)证明,(证明材料必须与报名单位一致)有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规范的开标室、评标室、投标人等候区,办公及监控设备设施齐全。提供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或租用合同复印件(租用合同或者协议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公章)。

11、提供招标代理机构转型实施方案、实施流程。

12、提供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各一个)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服务资料(包括从采购单位采购项目需求开始、到采购组织实施整个过程资料(包括专家参数论证过程)、项目履约验收(如有)三个阶段完整资料)。

13、提供具有电子平台招标系统资料:提供电子平台招标实施方案;提供二个项目电子平台招标案例全过程资料(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项目全过程资料或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平台招标项目全过程资料)。

1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所有资料加盖公章)

15、税收缴纳证明: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16、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并附“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书面声明及截图均加盖公章)

报名资料要求:以上材料及复印件资料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首页必须提供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必须清晰明了,所有资料(包括图片、数字、文字等)必须以纸质的文件制作要求为标准,最小字体不低于小四号,未达到以上要求或内容不完整视为无效资料。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候选资格,并按规定上报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五、资格审查

1、主办单位组建评审组,接收报名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报名资料。

2、评审组将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参加随机抽取相关事宜。未通过者不予通知,所留资料不予退还。

六、随机选择方案及要求

1、本次全部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代理机构,审查合格通过单位数大于项目数时,上一个项目抽中的单位不再参加下一个项目抽取;审查合格通过单位数小于项目数时,抽取一轮后,全部单位参加第二轮抽取(剩余项目少于单位数时类同采取第一种抽取方式,即上一个项目抽中单位不再参加下一个项目抽取),以此类推。

2、本次确定的招标代理单位应在确定招标资格7日内与主办单位签订招标代理合同,违约者视为自动弃权,并予以相应的惩戒。

3、中标的招标代理单位在中标后如未能按上述要求完成招标代理任务,招标人有权重新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4、近5年内(从2019年1月1日起)有对招标领域造成不良影响的招标项目的代理机构不在审查合格范围内。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自2024年 1月29日9:00至2024年 1 月 31 日17:00(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交“四、报名条件及须提交的材料”中列明的所有资料);

2、地点:未央区教育局 428室。

八、材料递交地点

1、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文汇南路未央区教育局 428室。

2、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86238125

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

2024年 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