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3号)和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人员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2〕70号)精神,经数据比对,因无法和本人取得联系或无就业意愿等情况,根据文件要求,现将拟注销失业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8月25日至29日),公示期满后将注销其失业登记信息。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未央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综合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29—86224522
西安市未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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