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民政局特困人员财政恵民补贴资金“一卡通”项目政策公开

一、补助项目名称:特困人员补助

(一)补贴对象:具有未央区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二)补贴标准: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基本生活标准、照料护理标准两部分构成。特困人员每月基本生活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均为1320元。按照差异化服务的原则,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结果和服务需求分为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档。全自理特困人员每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0%,半护理特困人员每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全护理特困人员每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标准执行。

(三)业务主管部门:未央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四)有关政策文件:

《西安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市民发〔201914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市民发〔202095号

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pdf

《特困人员供养办法》市民发〔2019〕14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