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次
经我局2023年07月10日局务会议研究决定:07月份城市低保对象低保金需发放304户397人,金额361930元,电价补贴1520元;农村低保对象低保金需发放159户345人,金额227664元,电价补贴795元。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直接向区民政局或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