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绿色原则 “典”亮美好生活

绿色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2024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5月6日未央区司法局辛家庙司法所在欣心家园社区开展“民法典+生态环境保护”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为社区群众发放民法典宣传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等普法宣传资料300余份,发挥民法典“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引导作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理念,用实际行动践行民法典绿色原则。

下一步,未央区司法局将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贴近群众生活的“民法典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