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区统计局按照上级统计调查机构的工作部署和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工作要求,持之以恒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提高统计法治治理水平,为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提供了统计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度统计法制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法治建设情况

(一)深入开展学习,营造依法治统计氛围。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将《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周四学习日,持续开展法治学习。

(二)强化制度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1、未央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一规划两方案”。制定了《未央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统计发展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未央区统计关于落实监督统计意见的方案》,《未央区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完善了法治工作制度,将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严格执法流程,认真查处违法案件,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无出庭应诉情况。

2、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严格按照《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面向全社会公布统计弄虚作假设立举报专线,建立12345热线处理负责机制,明确举报渠道和工作责任人。各街道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贯彻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将统计法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推动“八五”普法为抓手,压实法治宣传责任,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到统计工作全过程,实现统计工作法治化。

3、建立健全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政府机关和统计机构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尽责的范围。严格对照《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明确各级领导的领导责任,各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承担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第一责任、班子成员承担分管专业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以及统计人员对防惩造假、弄虚作假负直接责任。

(三)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1、拓展统计法治宣传范围。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八五”普法工作相结合,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每年利用“12.4”宪法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在历次统计业务培训会上,向调查对象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将普法宣传渗透到统计工作各个环节。

2、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全局严格落实2022年双随机检查任务。完成省统计局下发的第一、二批“双随机”执法检查12家;我区自主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14家,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1家,检查结果在陕西省双随机平台公示,并形成总结报送双随机联席办。

按照西安市统计局《全省企业入库退库专项执法检查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未央区企业入库退库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完成去年新增入退库62家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新增入退库企业家执法检查,对5家违法企业予以经济处罚。

3、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推进公开公正执法。严格遵守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规范执法流程,统一执法文书样式。依法实施统计行政处罚,确保过罚相当。

4、持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局6名符合条件统计人员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执法证考试。

5、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对全区统计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按照市司法局案卷评查标准对案卷内容逐项审查。对存在的问题展开研讨,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及时整改,保证案卷规范严谨。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对各级领导的宣传不到位;统计系统上下宣传不到位;对统计调查对象的宣传不到位。

2、统计对象配合不到位。在统计法贯彻实施过程中,基层统计对象统计法律意识尽管在不断增强,但仍然有个别统计调查对象配合程度不高,还存在凭经验、不严格按照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填报统计数据的行为。加之基层统计员配备不扎实,特别是个别统计调查对象频繁更换企业统计人员,影响基层统计数据质量。

3、统计服务不到位。近五六年来,各街道上报区统计局并上网刊发的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几乎为零,统计服务力度明显偏弱。由于目前区政府在考核各街道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时均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因此各街道统计的工作重心难免更多的放在对考核指标的统计上,而在基层资料整理,街道统计年鉴编印等方面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4、基层统计网络建设不到位。街道统计机构只是基层统计网络的一部分,社(村)区统计基础工作也是构成统计基层基础体系的关键部分。面对繁重的统计调查任务和各类大型普查工作,村一级多由村会计或由村主任指定人员兼职开展工作,而社区则基本没有设置固定的统计工作联络人,这种状况不利于保证统计工作的连续性和源头数据的高质量。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安排

1、加强普法宣传力度:结合2023年开展的经济普查工作,积极开展《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在全区范围内的广泛宣传,为经济普查顺利开展打好基础。提高基层统计队伍建设,促进统计调查对象统计人员的配备和稳定,强化与和企业的沟通和统计业务培训。

3、加强统计执法检查:规范和完善统计执法流程。催报流程、执法检查流程、案件处理流程等规范化,保证统计执法工作严密性。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及时纠正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加强与市局法规处学习沟通,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提升统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4、加强统计业务管理,提高统计服务层次。一是全面抓好基层统计业务、统计台账、统计资料、统计制度等日常业务工作,做到基础资料完备,汇总资料齐全,统计服务可见;二是重点围绕“统计基础”和“专业能力”两个方面,强化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持续提升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三是提升统计服务层次,通过业务指导、责任落实、量化考核、检查督导等措施提升基层统计工作的综合质量。通过以上三方面提升,达到稳定统计队伍,引导统计创新,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5、建立健全基层统计网络,完善统计网络体系。

切实加强社区和村级统计网络建设,从全区实际出发,充分利用创新社会管理机制,把村、社区统计网络建设与网格化社会管理相互结合,把统计工作加载在网格管理中,发挥社区工作人员、楼栋长“一专多能”的综合管理效果,达到明确统计人员,落实工作职责的目标。在街道统计办和村、社区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工作关系,确保每一项统计工作在社区和村组都能够得到落实。真正在全区范围内构建一个以区统计局为核心,各街道统计工作机构为节点,各网格管理员为终端的网络体系,实现对辖区统计工作的全覆盖。

6、推动统计诚信体系建设:按照国家统计局2022年12月印发的《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强化社会信用管理、信息共享和公示,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失信惩戒,引导调查对象依法统计、诚信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