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统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未央区统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工作,多措并举,持续加大《统计法》贯彻实施力度;2020年,根据中共西安市未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印发《关于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未法委发〔2020〕1号)、中共西安市未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印发《关于对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未法委发〔2020〕2号)文件精神,对照区统计局工作实际,开展对我局依法治区建设督查反馈问题进行整改。现将2020年区统计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0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高度重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未央区统计局紧紧围绕2020年统计中心工作,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年初制定了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统计法治培训宣传计划,并落到实处。2020年加大《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的宣传力度,确保2020年全区统计工作及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专业培训会上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局执法科利用各专业年报培训会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执法科在局2019年年报培训会暨2020年定报培训会上对全区规上商贸业、规上工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固投及非“五上”单位的劳动工资等专业的400多家网报单位开展《统计法》宣传,发放了法制宣传资料,并结合近几年的统计执法检查情况,“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要求统计对象全区统计执法集中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企业内部自查自纠,严格按照相关专业报表制度规定开展统计工作,并强调统计报表的及时性、真实性,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上报基层报表奠定了基础。

(三)进企业开展一对一统计法律宣传

局执法科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将《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送达企业,开展一对一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学习,要求企业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工作。

(四)《统计法》学习进党校

2020年7月4日,我局局长焦素娥同志在全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会上,宣传学习《统计法》。

(五)开展《选编》学习

执法科按照省局文件精神,将省局下发的《选编》学习资料按要求发放区级相关部门和本部门,制定本部门学习计划,坚持周四学习日学习《选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做好学习笔记;9月3日,统计局局长焦素娥同志在全区75次政府常务会上学习《选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9月4日在区委常委会24次会议上,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徐斌同志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选编》学习。

(六)组织全区开展《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条例》竞答活动

局执法科按照上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局全体人员、各专业统计对象、人口普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开展《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条例》网上竞答活动,这次活动参与范围广,活动周期长,在全区范围内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条例》等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七)组织局全体人员学习《民法典》

区统计局不但注重《统计法》学习及培训,还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进一步规范全区各项统计工作,为在全区范围内营造依法治统良好环境,进一步有效实施《民法典》营造良好氛围。

二、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情况

(一)开展统计“双随机”检查

区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区行政效能革命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加强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监督考核的要求,贯彻落实《西安市统计局聚焦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年初局执法科制定了我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4月底更新了“七大企业”单位名录库,并在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照3%比例抽取了2020年统计“双随机”检查单位名单11家,并在6月初全面完成了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对检查结果录入西安市信用平台和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公示。

(二)开展统计重点检查

2020年共开展统计执法检查59家(含双随机检查11家),其中重点检查48家,查处统计违法案件7起,其中经济处罚4起,罚款金额共计2500元。

三、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反馈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设有执法科和专职统计执法人员

区统计局成立了统计执法检查小组和统计执法领导小组,并设有“统计执法科”,负责全区统计执法工作。截至目前,区统计局12人持有省级行政执法证,其中2人持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证。2020年又组织局干部三名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不断壮大统计执法人员队伍。

(二)营造诚信营商环境

区统计局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确保营造良好的依法统计氛围,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同时通过学习《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加强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三)积极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一是统计对象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全覆盖。区统计局强化统计机构和工作人员防惩“统计造假”的责任,提升统计工作防惩“统计造假”,依法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能力,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利用全区统计业务培训,加大《统计法》宣传力度,确保统计对象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全覆盖;对全区统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通过学习国家统计局曝光案件,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全区统计工作人员防惩“统计造假”的责任感。二是营造人人知晓大型普查、调查。区统计局在全区范围内规范宣传《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推进依法开展各类普查工作。三是加强区级、街道统计工作者法治宣传。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加强对本部门、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统计工作者开展《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案例警示》、《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

(四)严肃执法纪律

区局在统计执法过程中,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原则,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做到检查程序合法、文书标准规范、工作作风正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收受任何形式的礼金、礼品、纪念品和土特产品,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如实报告检查情况,不得隐瞒编造弄虚作假,不得包庇说情,不得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在公共场所提及执法检查的相关话题;不得向与检查无关人员透露检查活动信息;不得私自摘抄、复制、记录和保存执法检查工作中接触到的工作资料;不得擅自向检查对象透露和反馈检查情况。

(五)规范违法案件档案整理

行政执法对于行政处罚的案件,查处流程完整,案卷处罚主体正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行政处罚依据明确,处罚种类适当,严格履行告知的义务,送达和执行合法到位,案卷装订比较规范,没有引起相关的法律诉讼的情况,并将行政处罚缴款至区财政局专用账户;按要求及时装订案卷,并完善目录、编号、归档;执法文书由执法人员统一管理,确保文书规范。

(六)加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

对查处的统计违法单位,区统计局及时在“信用陕西”平台进行公示;及时公示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结果。

(七)落实“三项制度”

“三项制度”在统计行政执法中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做到行政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八)及时进行整改

在今年7、8月份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反馈问题进行整改时发现,我局无法律专业执法人员、无专业音(视)频设备。目前已新进一名省公考法律专业人员,填补了区统计局一直以来没有法律专业人员空白问题;今年10月份已购置执法录音笔和执法记录仪,确保统计执法的严谨性。

四、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思路

(一)积极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形式多样统计法制宣传活动。

2021年,未央区统计局强化统计机构和工作人员防惩“统计造假”的责任,提升统计工作防惩“统计造假”,依法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能力,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利用全区统计业务培训,加大《统计法》宣传力度,确保统计对象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全覆盖;对全区

统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通过学习国家统计局曝光案件,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全区统计工作人员防惩“统计造假”的责任感。

(二)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和违法单位查处

2021年,继续对“七大单位”按照3%的抽查比例抽取开展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对全区统计对象开展重点检查,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三)提升执法人员综合能力

统计执法人员除了不断加强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还要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认真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学习,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制度,决不允许传播涉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