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西安市未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分工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成立情况
2020年5月12日,区委编办调整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执法职责,撤销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将区动监所等单位的执法职责划入西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未央大队。
未央已将农业执法职责从原整合单位剥离,农业执法全部由未央大队统一行使,未央大队已挂牌并以西安市农业综合支队未央大队名义开展法律宣传、执法检查、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置等工作。未央大队及时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并将现有工作人员临时划分成三个中队,每个中队指定1名临时负责人,对人员按照工作需要进行定岗定责。
二、农业执法机构履职及管理情况
未央大队“三定方案”下发后,我局已将农业执法职责从原整合单位剥离,农业执法全部由未央大队统一行使。未央大队及时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并将现有工作人员临时划分成三个中队,每个中队指定1名临时负责人,对人员按照工作需要进行定岗定责。目前,未央大队已挂牌并以西安市农业综合支队未央大队名义开展法律宣传、执法检查、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置等工作。在每一次执法中,执法人员均能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未接到群众对执法人员的投诉举报。
全年共调解处理举报投诉55起,其中:动物诊疗机构及动物买卖纠纷类27起;农资类14起;私屠乱宰及非法养殖4起;渔业类3起;宅基地类5起;无害化处理2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做到投诉举报案件线索调查处理和反馈率100%。执法检查中,发现大多数为轻微违规现象,执法人员随时发现随时纠正,今年以来,纠正不规范经营40余次。
三、健全落实行政执法制度
1.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通过全面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生产经营品种等情况,对监管对象建立工作台账。并按照经营类别建立3个微信工作群,将监管单位负责人纳入群,以更加高效沟通和部署工作。重新建立被抽查企业名录库4类,及时更新4类名录库的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进一步明确抽查项目和内容,确保重点企业重点检查事项全覆盖。
2.推进联合执法,加强合力监管
积极与区行政审批局沟通,了解审批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及时将新审批对象纳入监管;加强与区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联系,积极推进联合执法,共计联合执法3次,取缔私屠滥宰点2个、违规养殖点2个。
四、大力推进普法守法工作
1.完善普法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普法教育制度
坚持把增强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推进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等各项农业法治实践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制定了《2021年度行政执法培训计划》,首先是党员干部带头学好法、用好法,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法将《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和农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纳入集体学习内容,不断更新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强化法纪意识,积极做好防范。今年我大队人员参加省市举办法律法规学习、提升班共计3次,参与人数20人次。
2.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活动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积极扩大农业普法覆盖面,围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新《动物防疫法》等涉农法律法规进行大力宣传。
一是通过微信工作群、日常监督检查、培训会以及进社区等方式向管理对象和群众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结合日常检查向群众、监管市场、企业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宣传,发放《农资规范经营使用告知书》、《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录及管理措施》等宣传资料700余份,向农药经营户统一发放提示牌,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提高群众识假辨假能力。
二是加大专项培训活动。今年以来开展区动物诊疗机构负责人60余人进行了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大家现场就新旧《动物防疫法》进行对比、讨论,在经营当中有可能会遇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解释,现场也对诊疗机构在我区经营提出建议。
三是扎实开展联合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同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同志一起就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进行宣传,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并答疑解惑,在全市范围内掀起文明养犬依法养犬安全养犬的新高潮。现场发放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限养条例》,深入开展限制养犬管理工作,促进广大市民依法文明养犬,有力地保障了广大市民的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使限制养犬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科学化、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
五、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制定了推进“三项制度”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同时制定了推行“三项制度”示范创建的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及时更新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中的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数据,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公开。西安市农业综合支队已将办案文书、办案程序、裁量标准、管理制度等编制成册发放至未央大队,未央大队严格按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和《陕西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要求进行执法,并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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