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村堡街道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精心指导下,六村堡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实际,推动法治建设融入基层治理各领域,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2025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以上率下,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党工委书记亲自抓,将法治建设同经济社会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动,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工委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班子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知识考试,树牢法治思维,提升法治建设能力。2025年,街道结合实际不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审议了《六村堡街道自建房建设管理办法》,制定及修订完善街道印章管理使用、值班、考勤等制度20余个,着力构建系统完备、制约有效的制度体系。

(二)强化政治引领,把牢法治建设方向

街道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截至2025年11月,共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材料摘编》等内容十余项;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通报反面典型案例20余起,引导机关干部严守思想“红线”与行为“底线”;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邀请律师为机关干部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多措并举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三)对照“两张清单”,夯实法治建设责任

街道按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专题听取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分析问题与不足,研究部署2025年度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及时将情况报区级相关部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制度,精心制定AB岗,让群众不跑空,方便群众及时反映诉求、解决问题,2025年接待群众160余人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行政应诉率100%;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年联系法律顾问共审查各类文件、合同、协议20份,参与调解6次,审核答辩意见2份,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为街道依法决策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持。

(四)深化基层治理,提升法治实践效能

一是实施纠纷多元化解。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多元纠纷化解体系,整合平安法治办、司法所、网格化服务管理科成立街道综治中心,整合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力量,搭建“普法、服务、化解”一体化工作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年共摸排并受理矛盾纠纷35起,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230人次,提供法律意见65人次,覆盖群众300余人。二是推进信访法治化。适时召开重点时期、重点案件信访研判会,落实“五包一”工作责任,全年有效处置投资群体、购房群体等各类预警信息28起,避免矛盾升级。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实现信访事项全流程闭环管理,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事项43件,对属于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的信访事项,准确导入相应法律程序,确保“诉访分离”落到实处。同时,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对缠访闹访、以访施压等违法信访行为,依法进行打击处理,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三是强化重点人群管控。对辖区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信访人员、“三失一偏”人员、邪教人员、社戒社康人员等重点群体持续动态化摸排并建立台账,根据重点人群的不同特点和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服务,严防漏管失控,保障地区社会环境和谐稳定。是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以“八五”普法规划为抓手,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整合各方力量,组织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80余场次,通过“讲座+互动+服务”模式,邀请律师现场为群众解惑答疑,现场接待群众咨询800余人次,有效满足群众法律需求。

二、存在不足及原因

一是法治宣传针对性还不够强。普法宣传教育停留在发传单、拉横幅、搞讲座等传统形式上,传播方式相对单一浅显,内容相对枯燥,与群众实际生活需求脱节,难以入脑入心。面对不同年龄段、不同性别、不同职业的群众,不能够做到“因材施教”,在讲“群众听得懂的话、愿意听的话”方面有所欠缺,群众对普法宣传教育接受度不高,学法用法兴趣不浓,导致群众对法律的认知更多是“禁止性”的,而非“权力性”的,主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强。

二是基层法治队伍力量比较薄弱。街道拥有法律专业背景、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干部比例极低,在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中缺乏专业的法律人才支撑,基层干部系统性、实战性的法治培训较为匮乏,在应对网络舆情、物业纠纷等复杂问题时过度依赖法律顾问,常常感到“本领恐慌”,只能用最传统的工作方法解决,容易延误最佳处置时机。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专业素养参差不齐,应对涉及法律纠纷的能力不足,虽然邀请律师坐班为群众服务,但仍难以充分回应群众诉求,在辖区农村中表现尤为突出,合理合法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能力非常有限。

三是法治与基层治理融合不够深入。街道和村、社区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线,但大量资源被用于信访维稳,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等多元调解机制不能有效衔接和充分发挥。群众法治建设参与感不够强,认为法治建设是政府的事,群众是被管理和普法对象,而非积极的参与者,甚至存在部分群众习惯于找街道领导“拍板”解决问题,而不是通过法律途径合理合法解决的现象,导致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效能不高。

三、2026年工作建议及思路

一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壮大法治建设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工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机关干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定期组织“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等基层治理队伍开展法律法规培训,通过专题培训、案例分析、现场说法等方式,提升专业能力,不断充实基层法治“人才库”。建议区级层面分类开展关于物业纠纷、涉农政策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培训,并建立健全调解员的激励保障制度,进一步提升基层一线干部的实践能力。

二是灵活宣传教育方式,营造浓厚法治建设氛围。推动普法宣传分层分类分众化,动员村、社区力量,充分收集群众需求,针对社区居民、农村农民、青少年、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妇女等不同群体针对性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计划,精心设计宣传方式和内容,主动向区级部门争取宣传资源,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有奖答题活动、小品、短视频等线上线下活动,推动普法工作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让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建议区级层面能在法治宣传资源、专业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街道更多倾斜,更好回应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期盼。

三是优化多元化解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以街道综治中心为阵地,用好陕西省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信息管理平台,强化多部门协同联动,健全矛盾纠纷源头、多元、有序化解综合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周边高等院校、志愿者队伍、公益律师、退休干部、老党员、乡贤等参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矛盾化解等工作,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建议区级层面在矛盾纠纷调解方面搭建全区交流平台,促进村、社区法治工作人员经验互学、方法互鉴,进一步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