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未央区统计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安排部署,始终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以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为基础,以统计执法检查为抓手,积极推进统计系统法治建设。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责任

(一)局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学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并印发《未央区统计局2023年学法普法工作计划》,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采取多种途径强化全区统计系统的法治学习。局党组相继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等法律,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二)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工作要求,将统计法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和年度述职报告,全能共召开2次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4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工作,组织法治工作人员参加2次法治培训,组织召开统计执法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全局人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9月13日,区统计局党组书记以“一线执法人员”身份,随同区统计执法人员到企业,对“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运用以及执法方式、执法态度、执法公正性等环节要素进行体验式督导。

(三)加强统计执法检查组织领导。结合人事变动,调整了统计执法领导小组和统计执法小组成员,对两个组的主要职责进行了明确,确保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年初,补充专职统计执法人员,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市统计系统案卷测评活动;结合新变化、新要求对区统计局统计法律文书进行了修订并已启用;6月15日,统计执法人员参加市统计局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培训,从证据收集、执法流程等方面强化办案人员的执法技能。下半年,组织3人参加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暨执法证申领培训。通过区司法局聘请了法律顾问,确保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强化区统计局干部法治学习。将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纳入每周四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相继组织全局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参加全省统计执法检查视频培训会和全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组织开展统计法知识测试,进一步提高区统计局依法治统意识。

二、采取多种举措,持续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一)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要求,以“数据核查+执法检查”相结合、“专门执法+专业执法”相结合的常态化执法检查新模式,区统计局全年组织开展省级双随机、一公开2批共16家,区级1批20家,部门联合执法检查1批2家,重点执法检查20家,合计执法检查58家企业。执法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的规定规范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二)立案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分别召开统计执法检查小组会议和统计执法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案情和处理意见,对9家存在数据质量不实但不构成立案条件的企业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企业均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整改报告并整改到位。对3起统计违法行为做出立案处理的决定,已经全部结案,并将全年58家企业的检查情况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上公开,公示率100%。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法律诉讼现象。

(三)实现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将统计法治学习培训列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未组通〔2023〕9号)中。3月31日,在未央区委党校,区统计局以“新形势下的统计法律与统计工作”为主题面向66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宣讲,重点对部门统计工作和领导干部违法行为的“5种行为”“6个不得”法律底线进行强调,并结合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参训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

(四)面向全区教育系统宣讲统计法律法规。为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推进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10月11日,区统计局面向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统计法治宣讲活动。未央区教育局副局长王小龙、总督学张韡和未央区中小学幼儿园学校教育事业统计人员共计340余人参加。通过宣讲开启区统计局在部门系统内开展的较大规模统计法律法规宣讲的新局面,也是统计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内容,是推进部门统计和统计监督的重要举措,为持续推进全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奠定坚实基础。

(五)面向调查对象送法到企业。结合专项治理行动,从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核查两条线入手深入企业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全年,共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58次,数据质量核查432家,其中实地核查246家,向发放《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应知应会(企业篇)》,增强上报单位依法统计意识。同时,在年报和半年报等各类业务培训会议期间,集中面向统计对象宣讲统计造假的危害和法律责任,通报查处的统计案例,强调企业依法统计的义务责任及违法的严重后果,不断提高统计权威,强化企业依法履行统计职责意识。

(六)线上线下相结合宣传统计法。区统计局李渊9月20日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和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在人流量大的“红星美凯龙”广场和未央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摆放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展板,发放统计法和经济普查宣传折页、纪念品等,向过往群众开展宣传。同时,通过未央区政府微信公众号“长乐未央”面向社会推送统计法知识,让社会公众更加了解政府统计,提高对统计工作的知晓度、支持度和配合度。

(七)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有序开展。区统计局联合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组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下设3个工作组,相继制定《西安市未央区统计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未统发〔2023〕11号)《西安市未央区统计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未统发〔2023〕12号)。细化具体措施,明确任务分工,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行之有效,落到实处。面向各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的通知》(未统函〔2023〕3号),未发现需要清理的文件和做法;7月份,区统计局代拟,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印发《西安市未央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试行)》(未办发〔2023〕5号),明确区委、区政府,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中承担的相应责任;明确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等部门的监督责任。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组和区统计局组成联合督导组,抽取部分街道、部门和企业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

三、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一)法治学习的深度和宽度还不够。目前更加注重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条文学习的还不够深,今后,一是拓宽法律内容的学习,不断丰富法律体系;二是积极参加宪法纪念日等活动。

(二)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有待提升。办案中发现问题的能力还需要提高。今后,一是继续加强对《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的学习,提高对办案细节的准确把握,增强收集证据的有效性;二是做好统计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寻找问题线索的能力。

(三)统计法治宣传方式有待丰富。目前,主要通过上级配发的宣传品和培训会等形式开展宣传。今后,一是利用多媒体开展宣传;二是加强对统计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的应用,用实实在在的案例强化调查对象对依法统计重要性的意识。

四、2024年工作打算

(一)认真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依法统计要求。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推进区委常务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过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以及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局党组和全局人员的必修课。应用好市局配发的宣传材料,将法治宣传与统计业务深度融合,利用业务培训开展宣讲和警示教育,积极防范化解数据质量风险隐患,结合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宪法宣传日等节点开展宣传。

(二)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充分认识统计法治对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作用,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方面认真执行好“双随机、一公开”,大力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查处,主动公示。同时,贯彻落实好《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对普查登记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及时查处,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三)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将抓好统计法治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以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的具体举措,严格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同时,加强与区纪委监委对接,构筑惩防造假防线,对于发现的统计造假行为及时移交区纪委监委处理,及时查处造假问题。

(四)持续推进普法宣传,不断营造依法统计工作氛围。认真落实好 八五”普法计划,将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任务,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宣传,保持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教育引导统计工作者坚守法律底线、纪律红线和职业道德界线,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职权,科学高效组织实施统计工作。面向社会开展多形式的普法活动,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程度,保障统计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