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预算

西安市未央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西安市未央区卫生健康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人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健康未央建设;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区域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

(三)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协调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开展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

(四)协调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区域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短缺药品预警。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推进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建设;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拟定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的医疗、教育、科研等工作。

(八)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标准;贯彻执行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九)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

(十)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卫生健康机构运行新机制,加大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管理乡村医生。

(十一)负责全区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供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五)与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参与制定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规划。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工作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西安市未央区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宣传、信访、接待、党风廉政、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目标考核、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

(二)医政医管科。拟定全区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贯彻执行有关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指导医院临床护理、医院药事、医院感染控制、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全区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负责卫生统计工作;协调、指导、监督医疗纠纷处理;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准备、检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构建“互联网+智慧医院”服务模式。

(三)健康促进与疾病预防科(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依照国家、省、市关于健康促进与教育和爱国卫生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组织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牵头组织区级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和复查迎检、健康城市建设、社会卫生整体评价等工作;拟订健康未央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全区履约牵头工作;承担健康未央建设工作委员会和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止、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组织对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综合防治;开展疾病监测,做好预警预测;配合并参与区域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工作;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报送工作;承担区艾滋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组织实施生育、流动人口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政策;承担人口检测预警工作并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负责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区域妇幼健康体系建设;开展妇幼保健机构评审评价;负责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生育全程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避孕节育、药具发放等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病残儿童、计划生育并发症医学鉴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对街道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工作考评,承办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组织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和优待工作,开展老年人文化体育教育活动,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五)法规监督科。负责普法宣传,承担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协调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处罚事项听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机关普法宣传和学法用法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查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市场等违法行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控烟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卫生健康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六)中医与体制改革科。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拟订区域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中医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中医药行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做好中医药学术传承,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承担区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组织推进全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协调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开展医改工作监测、评估和绩效考核;组织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法典和国家药品目录以及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贯彻落实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措施,指导协调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

(七)基层卫生健康科。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规划和措施;组织实施区域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评价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绩效评价;推进基层卫生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医学继续教育,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全科医生培养,组织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负责区域精神卫生防治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是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役,织密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二是加快推进健康未央建设,全面实施健康未央行动。持续开展健康细胞建设。三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迎接十四运为契机,全面提升全区环境卫生面貌,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四是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医联体内涵建设,加快健康信息化步伐。五是健全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六是提升母婴健康保障、人口家庭发展、老龄健康服务、职业健康管理以及综合监管能力。七是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区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启动未央区疾控中心迁建项目,抓紧包装策划区第一人民医院建设项目,补齐功能短板,提升服务能力。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5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西安市未央区卫生健康局

2

西安市未央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

西安市未央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4

西安市未央区张家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

西安市未央区汉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

西安市未央区谭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

西安市未央区中医医院

8

西安市未央区草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

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

西安市未央区辛家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

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

西安市未央区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

13

西安市未央区大明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4

西安市未央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5

西安市未央区妇女青少年心理健康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文字说明,并列图表(人员情况柱状图或饼状图)。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03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386人;实有人员355人,其中行政26人、事业32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07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26457.39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39.9939 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380.4985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136.9012 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1477.96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将老龄工作等民生项目划转至卫生健康局,如高龄老人保健补贴等,导致财政预算收入增加,2020年预算口径改变,将事业收入纳入预算,导致部门整体预算收入增加;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26457.393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939.9939 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事业经营支出6136.9012 万元、上级补助支出8380.4985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1477.96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将老龄工作等民生项目划转至卫生健康局,如高龄老人保健补贴等,导致财政预算支出增加,2020年预算口径改变,将事业支出纳入预算,导致部门整体预算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939.99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39.993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3613.75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将老龄工作等民生项目划转至卫生健康局,如高龄老人保健补贴等,导致财政预算收入增加;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1939.99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939.993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3613.75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将老龄工作等民生项目划转至卫生健康局,如高龄老人保健补贴等,导致财政预算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939.993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613.75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将老龄工作等民生项目划转至卫生健康局,如高龄老人保健补贴等,导致财政预算收入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39.9939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100101)419.7882 万元,较上年减少143.7418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减少;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0102)687.7070 万元,较上年增加451.747万元,原因是预防性健康体检项目经费增加;

(3)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100199)2508.1490 万元,较上年增加2168.609万元,原因是2020年新增大明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搬迁、汉都新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以及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搬迁项目;

(4)中医(民族)医院(2100202)712.5130 万元,较上年增加50.853万元,原因是2020年临聘人员增加;免费婚检经费增加;

(5)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100399)258.6708 万元,较上年减少137.0892万元,原因是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补助资金区级预算未纳入2020年预算;

(6)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100401)3181.4772 万元,较上年增加2216.4472万元,原因是将2019年欠拨疫苗款纳入2020年预算;

(7)卫生监督机构(2100402)408.5525 万元,较上年增加32.9925万元,原因是卫生计生监督所2020年进行办迁装修、2020年新增在编人员、综合卫生监督执法运行费预算增加;

(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100408)1683.2275 万元,较上年增加303.8775万元,原因是2020年我区服务人口数增加;

(9)计划生育服务(2100717)980.30047万元,较上年减少366.74953万元,原因是2020年计生家庭参加新农合补助未纳入预算;

(10)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00799)49.2204 万元,较上年减少12.5396万元,原因是“这里有爱”培训项目及心理健康中心办公设备购置项目未纳入2020年预算;

(1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2101601)1010.1 万元,较上年增加1010.1 万元,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将老龄工作等民生项目划转至卫生健康局,如高龄老人保健补贴等,导致预算增加;

(12)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9901)40.2879 万元,较上0.9321年减少万元,原因是老乡医人员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39.9939 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738.1823 万元,较上年减少1338.9877万元,原因是2020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取消人员经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6288.7939 万元,较上年增加2734.2939万元,原因是2020年新增大明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搬迁、汉都新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以及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搬迁项目;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510.4737 万元,较上年增加445.5437万元,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将老龄工作等民生项目划转至卫生健康局;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09)2400万元,较上年增加2393.5万元,原因是2020年新增大明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搬迁、汉都新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以及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搬迁项目

资本性支出(310)2.5440 万元,较上年减少119.806万元,原因是2020年削减设备购置支出。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39.9939 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349.6877 万元,较上年减少133.6023万元,原因是人员变动;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278.2117 万元,较上年增加449.7417万元,原因是增加“健康未央”建设项目;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0万元,较上年减少7万元,原因是削减了办公设备购置预算;

机关资本性支出(二)(504)24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2400万元,原因是2020年新增大明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搬迁、汉都新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以及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搬迁项目;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6399.0768 万元,较上年增加1079.1668万元,原因是2020年预算口径增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收入;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06)2.5440万元,较上年减少119.306万元,原因是削减了设备购置预算;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1510.4737 万元,较上年增加445.5437万元,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将老龄工作等民生项目划转至卫生健康局;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9.08万元,较上年减少3.36万元(27%),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1.955万元,较上年减少0.485万元(19.88%),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削减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7.125万元,较上年减少2.875万元(28.75%),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补助标准减少,我局下属事业单位严格执行车改政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会议费2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

培训费16.4万元,较上年减少1.16万元。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3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48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326.30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02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2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2033.7044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政府采购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939.9939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示例: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0.0272万元,较上年增加11.117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机关人员增加,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4.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5.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6.“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见附件内容)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报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