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党校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区委党校的主要职责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开展教学科研;轮训本区中层、街道党员领导干部和区属企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及科级“两委会”干部等。

内设3个机构:办公室、教务处、教研室。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配合区委组织部、区机关工委、区人社局、区民政局等单位,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入党积极分子、社区(农村)干部的培训,全年举办培训班不少于12期。完成调研文章3篇。积极开展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宣讲工作,全年宣讲不少于15次。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完善和改进管理考核制度。拓展办学形式,积极与区级部门联合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委党校的部门预算由部门本级预算构成,无所属基层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区委党校参公事业编制18人,实有参公事业人员13人。无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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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区委党校无车辆,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8年部门预算不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区委党校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 区委党校收入预算为238.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为238.8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46.95%,增长较大的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支出预算为238.8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46.95%,增长较大的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 区委党校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238.8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46.95%,增长较大的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8.8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46.95%,增长较大的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 区委党校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238.8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46.95%,增长较大的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8.8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46.95%,增长较大的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区委党校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为干部教育,其中基本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16.7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56.9%,增长较大的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9.43%,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无设备购置、维修维护经费。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区委党校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189.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83.31%,增长较大的原因是奖金、工资、社会保险支出增加;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1.5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6.83%,基本持平;基本支出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49.66%,减少较大的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记入工资福利支出。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2.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3.27%,基本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区委党校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区委党校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区委党校“三公”经费预算0.26万元,为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3.7%,基本持平。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11.6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16.6%,增长的原因是培训班增加。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2018年, 区委党校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96万元,主要安排用于办公费,较上年预算下降12.6%,下降原因是缩减办公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区委党校政府采购预算10.66万元,为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用于主体班培训费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四)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五)“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_未央区委党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