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城市管理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行业领域内公共突发事务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核。

(3)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建筑垃圾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

(4)负责城市市容环境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6)管理辖区内建筑垃圾清运资质企业、出土建筑工地、运行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的日常工作。

(7)负责门头牌匾备案、建筑工地文化墙及户外广告日常监管。

(8)负责辖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日常巡查、监管工作。

(9)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10)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四城联创”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城市管理局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市容科、环卫科、园林绿化科、建筑垃圾清运管理科、执法监督科、数字化信息科、爱国卫生管理和创建提升科。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继续加强园林绿化工作。计划建设代征绿地绿化项目1处,建设屋顶绿化5000平方米,完成“五路”两侧增绿美化有关任务,继续推进立体绿化工作,及时跟进新修道路绿化;强化绿化养护工作,持之以恒,做好绿地管护精细化。

2、继续加强环卫建设和管理工作。继续抓好“厕所革命”工作,新建公厕24座,提升改造公厕59座,认真落实“所长制”,大力推行垃圾分类,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率达到80%。

3、持续做好“烟头革命”工作。制定保洁员绩效考核办法,强化考核,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减少区街烟头数量;积极稳妥做好道路保洁市场化工作,强化考核、提高保洁质量;积累经验,全面推广。

4、持续做好建筑垃圾清运管理工作。做好全区资质清运单位、建筑工地的登记备案及年审,加强全区出土工地监管,坚决杜绝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带泥上路、高尖装载。

5、持续做好综合执法工作。依照职责做好辖区餐饮业燃煤散烧和油烟治理工作,继续做好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全面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督促、指导街办执法中队做好违规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的拆除工作;做好违停车辆告知、取证、上报工作;全力做好“两拆”工作。

6、持续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加强系统维护升级,完成数字化监督指挥平台升级改造工作,加快12345平台的对接运行。

7、持续做好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安排2018年各项法律知识培训工作,重点做好机构改革后相关职能调整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力度;推进权力清单“瘦身”,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责任清单。

8、持续做好爱国卫生和创建提升工作。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创卫成果,迎接国家文明城市、国家慢病示范区复审;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和各级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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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49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234人;实有人员201人、其中行政20人,事业1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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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61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新型道路吸尘车4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09.97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 区城管局收入预算为10194.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为10194.86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36.46%;支出预算为10194.86元,较上年预算下降36.46%。收支预算增减变动较大的原因是城市道路及城中村保洁经费及公厕管理经费下放街办。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 区城管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0194.86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36.46%;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194.8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下降36.4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减变动较大的原因是城市道路及城中村保洁经费及公厕管理经费下放街办。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 区城管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10194.86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36.46%,增减变动较大的原因城市道路及城中村保洁经费及公厕管理经费下放街办。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区城管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1019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4.89万元,项目支出7209.97万元。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其中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4764.51万元,较上年减少60.53%,增减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城市道路及城中村保洁经费及公厕管理经费下放街办。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区城管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1019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4.89万元,项目支出7209.97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449.79万元,较上年减少47.46%,增减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城市道路及城中村保洁经费及公厕管理经费下放街办。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区城管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计3156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0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5000元。会议费、培训费为0。“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3290元,主要为公务接待费减少3290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 区城管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4.37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机关日常办公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638.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4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2546.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5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四)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五)“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批复报表_ 043 未央区城市管理局.xls




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