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未央区委宣传部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未央区委宣传部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中央、省、市委宣传部和区委的安排部署,制定全区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为保持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精神动力、舆论环境和思想保证。

2.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和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指导全区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教育工作,检查指导全区各级党委中心学习组和中层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

3.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抓好我区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的宣传报道工作。

4.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不懈地对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教育;组织部署全区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思想动态,提出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对策。

5.负责全区社会宣传工作;协调和指导农村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党员教育工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文明建设、文化市场建设、普法、国防、卫生健康、环保等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负责全区宣传思想战线新情况、新问题的调研和信息反馈,提出对策性建议;总结推广宣传思想工作经验,表彰奖励宣传思想工作的先进典型。

8.加强宣传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宣传干部队伍的培训和思想、业务建设。

9.负责全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

10.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委宣传部设5个内设机构

分别为办公室、宣传科、理论教育科、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科、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理论教育工作

一是继续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定期研判”制度和“旁听督查”制度,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及时排除化解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隐患,确保辖区意识形态安全。二是抓好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建立学习秘书备案、一学一报、通报考核、学习交流等制度,推动全区中心组学习更加规范、有效。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宣讲工作,在2018年1月底结束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宣讲后,迅速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四是组织好我区群众宣讲和理论宣讲工作,完善“专家讲理论、干部讲政策、群众讲身边事”的多层次宣讲格局。五是扎实推进各街道、区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教育工作,确保理论教育工作在各级党委(党组)中有效扎实开展。

(二)对外宣传工作

一是坚持内容创新和渠道创新双管齐下,打造“未央新闻厨房”,探索建立更加务实有效的融媒体平台。二是注重专家学者作用,强化对全区宣传系统领导干部、新闻发言人、通讯员等人员的常态化、精准化培训,引进和邀请专家学者参与我区宣传策划、舆情处置和形象塑造。三是探索“宣传+”有效形式,加强宣传主题策划,加快形成一呼百应的宣传联动格局。四是积极组织新闻媒体下沉到基层、到部门、到一线采访,多采写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鲜活新闻稿件,通过群众视角、第三方评价,来传播未央声音、介绍未央经验、讲好未央故事。五是要广泛运用微视频、H5等方式全面展示未央形象,增强宣传工作的吸引力和有效性。

(三)网络信息管理工作

一是保持新媒体管理优势,继续策划形式新颖的线上线下推广和网民互动活动,使新媒体宣传成为对外宣传的重要补充,使“长乐未央”新媒体平台运营水平再上新台阶。二是加强网络信息监测,加强网上舆情引导,依法打击网络谣言,促进网络空间不断清朗。三是制定《网军建设3年计划》,从体制、机制、经费上为网军建设提供全方位支持,打好网络空间的每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四是加强对全区各街道、各部门新媒体的指导和管理,形成全区共同发声的良好格局。

(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一是深化社区文明建设,在每个街道,按照不同文化主题,打造1-2个示范社区标兵。二是深化“尚德西安”建设,打造一批先进典型。启动“最美未央千百十”评选活动,即千名最美志愿者、百名最美人物、十名最美道德模范。三是深化文明风尚行动,构建诚信体系,打造一批“诚信模范”。四是深化区域文化挖掘,发挥汉唐文化资源优势,结合未央实际,策划打造一批品牌创建活动。五是以“未央诗会”、“书法名家为您写家训”、“摄影名家为您拍幸福照”等品牌活动为标杆,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六是深化公益广告宣传,打造一批公益广告示范街。七是积极组织,严格把关,切实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创建工作。

(五)文化产业工作

一是做好“抓10促3推1”工作。“抓10”,为10家规上企业制定“一企一策”,确保完成规上营业收入增速16%指标任务。同时做好小升规、个转企工作,以增量提升发展速度,力争增加值指标前移两位;促3”,即促进“华侨城”、“四海唐人街”、“文化产业园区”三大项目策划建设,打造产业发展高地;“推1”,尝试在我区推动建设“网络文学创作中心”,以优秀的原创内容带动影视、动漫、游戏产业共同发展。二是依托辖区历史文化资源,科学制定产业扶持政策,引进工业设计、建筑设计、“互联网+”、动漫游戏、影视制作、混合现实等具有发展潜力的文化产业。三是加快出台并实施未央区“个转企”、“小升规”指导意见,鼓励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四是建立完善的文化产业考核机制,细化各项指标任务,压实责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主观能动性,打造一支有思路、有办法、有成绩的文化产业“铁军”。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部门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共西安市未央区委宣传部本级

    2      西安市未央区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15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 3 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4人(退休)。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2018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1021.0242 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为1021.024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为1021.0242 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16.90万元,增长31.1%,增长变动较大的原因是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及项目增加,工作需要;支出预算为1021.024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16.90万元,增长 31.1%,增长变动较大的原因是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及项目增加,工作需要。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为1021.024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为1021.0242 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16.90万元,增长31.1%,增长变动较大的原因是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及项目增加,工作需要;支出预算为1021.024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16.90万元,增长 31.1%,增长变动较大的原因是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及项目增加,工作需要。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021.024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624万元,较上年增加5.8万元,增长 2.4% ,基本持平。项目支出 759.4万元,较上年增长 238.8万元,增长数较大,增长原因为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及项目增加,工作需要。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 区委宣传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021.0242 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11.3万元,较上年增加30.8万元,增长 14.5%,增长较大的原因福利小幅度上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45万元,较上年增长34.2% ,增加数目较大,增加原因为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及项目增加,工作需要。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 区委宣传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021.02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11.6 万元,较上年增加79.4万元,增长 37.5% ,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上调;商品和服务支出 829.9万元,较上年增加273 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2.5 万元,较上年减少13.3 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今年将住房公积金支出列入工资福利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61万元,与去年相等。会议费今年没有安排预算。培训费与去年持平,均为0万元。

(七)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 宣传部运行经费安排12.5万元,主要安排用于办公费、取暖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与去年基本持平。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7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服务。

八、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四)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五)“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未央区委宣传部

               2018年3月14日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_[005]未央区委宣传部.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