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安市未央区残疾人联合会是区委领导的群众团体。其主要职责有:

(一)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平等的公民权利;依照“平等、参与、共享”的残疾人工作宗旨,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法定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三)加强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沟通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消除歧视、偏见和障碍。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技能培训、劳动就业、托养、文化、体育、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区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

(六)负责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推进残联系统信息化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

(七)负责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负责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审核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负责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证工作。

(九)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区残联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纪检监察、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计划生育、目标考评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

(二)业务科

负责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推进残联系统信息化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调查残疾人状况,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指导基层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助残活动;协助相关部门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开展残疾预防辅导工作、组织康复人才培训;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残疾人教育;组织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的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负责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审核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负责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证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2018年我部门将通过开展多项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我区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促进文化体育的繁荣发展。

(二)通过开展残疾人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我区残疾人学法、知法、懂法,做合格公民,推动我区社会安定团结。

(三)通过开展残疾人工作者及残疾人专委选聘和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残疾人志愿者队伍,提高工作能力,提升服务水平,促使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为打造“残联系统铁军队伍”打下夯实的基础。

(四)开展2018年残疾人入户调查专访活动。围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开展入户调查,重点了解各类残疾人在生活救助,社会保障,康复服务,辅具服务,接受教育,就业帮扶,抚养照料,无障碍改造,权益维护等方面的现有保障政策落实,服务状况。从而进一步开展“残疾人子女自学助学”、“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精神病防治救助”、“0-16岁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性救助”等一系列残疾人服务工作。

(五)通过征订残疾人刊物,进一步加快残疾人工作的信息交流和沟通。

(六)开展全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征文活动,内容涉及残疾人中的自强自立模范、社会各界扶残助残先进事迹、残疾人事业工作的无私奉献、勤奋工作的典型和感受等,以营造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七)加大全区残疾人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在“未央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未央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年检大厅”、“未央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中心”“未央区残疾人托养中心---阳光家园”等硬件设施建设和服务运营上,力争有所突破,补齐发展短板,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中心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相适应。

(八)通过开展党建工作,更进一步加快残联机关及下属单位、基层残联、协会组织的党建的相关工作。努力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在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残疾群众、促进各项工作方面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西安市未央区残疾人联合会

2

西安市未央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实有人员13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13人。未央残联本级10人,下属残疾人劳动就业中心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西安市未央区残疾人联合会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全部由西安市未央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管理,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8年部门无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9.4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 西安市未央区残疾人联合会收入预算为209.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为209.44万元,较上年预算160.78万元增长30.25%,增减变动较大的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同比2017年预算有所增长,在编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及社会保障缴费等标准有所提高;支出预算为209.44万元,较上年预算同样增长30.25%,增减变动较大的原因是也是相比上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 西安市未央区残疾人联合会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209.44万元,其中未央区残联本级预算收入为182.86万元,下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预算收支为26.5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30.25%,增减变动较大的原因是工资福利同比上年预算有所增长;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9.44元,较上年预算增长30.25%,增减变动较大的原因是在编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及社会保障缴费等标准比上年有所提高。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西安市未央区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9.44万元,对比上年增加48.66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由于在编人员工资福利的标准提高,从而预算支出提高。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西安市未央区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209.44万元,全部用于残疾人事业。其中行政运行175.86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33.58万元。

2018年本部门基本支出202.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2.77万元,公用经费9.67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全部为业务经费。

与上年对比,行政运行支出增加57.55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减少8.9万元。其增减变化原因主要为2018年在编人员工资福利等基本支出的增加以及项目支出的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经济科目分类,西安市未央区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9.44万元。

其中工资基本福利支出180.80万元。分别为基本工资56.81万元,津贴补贴30.76万元,奖金48.28万元,绩效工资8.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1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8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2万元,住房公积金9.3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5.16万元。其中办公费6.24万元,取暖费1.04万元,公务接待费0.26万元,工会经费2.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

对个人及家庭补助3.48万元。其中退休费(养老统筹外项目)2.2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1万元。

与上年对比,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0.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9.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8.97万元。增减变化原因主要为2018年在编人员工资福利等基本支出的增加以及2018年项目缩减造成的项目支出的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我会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0.26万元,对比2017年“三公”经费0.41万元,下降了37.04%,全部为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另2018年无大型会议安排,会议费由2017年的8万减少至0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 西安市未央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67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残疾人普法宣传,全国残疾人日活动等项目,较上年预算下降61.57%,减少较大的原因是2018年项目减少,及三公经费,会议培训费的缩减。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四)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五)“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西安市未央区残疾联合会        

2018年3月10日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未央区残联).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