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开展教学科研;轮训本区中层、街道党员领导干部、科级和区属企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及农村(社区)“两委会”干部等。
内设3个机构:办公室、教务处、教研室。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中共未央区委党校以全省市县党校办学质量评估为契机,全面落实中省市党校工作会议要求,有效发挥了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8期,培训学员3612人,其中,主体班次16期,培训学员2203人;计划外班次12期,培训学员1409人;宣讲31场,宣讲对象3598人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未央区委党校的部门决算仅包括部门本级决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8人,全部为参公事业编制;实有人员14人,全部为参公事业人员。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02.59万元,较上年增长36.54万元,较上年增长22%,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2.59万元,较上年增长36.54万元,较上年增长22%,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02.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2.5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54万元,用于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占总支出的89%;项目支出22.04万元,用于主体班培训、后勤管理等支出,占总支出的11%。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2.59万元,比上年增长22%,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2.59万元,比上年增长22%,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级科目,区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将相关数据与上年对比,分析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2.5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全部为教育支出类干部教育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80.54万元、项目支出22.04万元,比上年增长22%,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区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将相关数据与上年对比,分析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2.59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类支出151.1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比上年增长30.3%,增长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4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3万元,项目支出19.58万元,比上年增长5.8%,增长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比上年增长1.8%,基本持平;其他资本性支出2.46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27.4%,减少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减少。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80.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9.82万元,公用经费20.7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一致,并已公开空表。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对5个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04万元。
2018年4月,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西安市未央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未财函[2018]148号)安排,对中共未央区委党校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并上报区财政局备案。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方面,全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长25.7%,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总额共2.46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无车辆,无单价50万及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7年当年无购置车辆,无购置单价50万及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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