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全国省市总工会确定的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结合我区实际,指导全区工会工作。
2、依照有关法律和章程,指导全区各级工会的自身建设和改革,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不断完善和落实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等各项制度;
3、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做好职工技能培训、生活救助、子女助学、职业介绍、法律服务、职工纠纷人民调解等工作。
4、积极创建“职工之家”,开展职工业余文娱、体育和读书活动,不断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文化素质。
5、积极开展职工技能比武、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团结带领职工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建功立业。
6、受区政府委托,承担全国劳模、省劳模、市劳模的推荐、管理和区劳模的推荐、评选、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管理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庆“五一”职工摄影展。组织我区女工代表328人到丹凤棣花古镇和白鹿原开展“走向绿色文明,拥抱美好明天”主题活动。开展了“智慧女性 我的家居我做主”时尚女性沙龙活动,成立了职工摄影之家。会同区文化局在北三环大明宫建材家居批发基地成功举办区第四届“北三环大明宫建材杯”业余乒乓球公开赛。参加了西安市职工品读《之江新语》弘扬工匠精神奋力追赶超越主题演讲比赛,并组织职工参加了市总第五届乒乓球比赛和市职工书画美术作品展活动,并获得优异成绩。认真做好省劳动模范人选推荐工作,我区杨宝山、张凯、张峰3人荣获陕西省劳动模范称号。同时,我区1人获得了西安市“五一”劳动奖章;1家单位获得西安市“五一”劳动奖状;3家单位获得“西安市工人先锋号”。其次,我们认真做好劳模关爱服务工作,组织退休劳模在工会医院进行医疗康复,为省、市级劳模进行健康体检。会同陕西省烘焙协会、西安亨通技工学校联合举办陕西省第十三届烘焙技术比赛暨未央区第二届职工烘焙技术技能大赛,先后为下岗职工和失地农民举办了甜品咖啡西点制作、摄影入门与技巧、新闻摄影基础知识再就业培训班6期。举办了防雾霾及紧急救助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开展了“关爱职工我先行、雾霾天下献爱心”活动,为全区3000名环卫工人,发放了防雾霾专业防护口罩;引领返乡农民工通过绿色通道互联网进行购票、并为他们发放春联及晕车药物;针对夏季高温天气,区工会深入一线作业工地,为在高温一线作业的建筑工人、环卫工人、企业工人1000余人,发放价值近4万元防暑降温品。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包含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内设一个科室办公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人均为行政编制;实有人员6人均为行政编制。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5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8.万元,较上年减少47.32万元,较上年下降44.93%,增减变动较大的原因是按区财政局要求节省开支;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为60.61万元,较上年减少44.71万元,较上年下降42.45%,增减变动较大的原因是按区财政局要求节省开支。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占总收入的100%,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度支出合计60.61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支出有:雾霾天气关爱慰问户外一线工作者支出8.30万元,占总支出的13.7%;高温天气向户外高温工作者送清凉支出3.96万元,占总支出的6.53%;慰问劳模及宣传劳模精神支出3.95万元,占总支出的6.52%;为困难职工购职工互助2.35万元,占总支出的3.88%;给全区女保洁员、环卫工人、困难职工体检共计支出3.71万元,占总支出的6.12%;举办未央区职工烘焙技能大赛支出5.66万元,占总支出的9.34%……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58万元,比上年下降44.93%,减少主要原因是按区财政局要求节省开支;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61万元,较上年下降42.45%,减少主要原因是按区财政局要求节省开支。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0.6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本部门功能科目属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下的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均属于项目支出,比上年下降42.45%,减少主要原因是按区财政局要求节省开支。(详见附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0.61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商品和服务支出54.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3万元,均为项目支出。比上年下降42.45%,减少主要原因是按区财政局要求节省开支。(详见附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财政资金未安排基本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对财政支出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均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61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财政资金未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 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总额共31.29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已无车辆;无大型通用设备。2017年当年未购置车辆;无新购置大型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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