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街道党工委的主要职责
街道党工委作为区委的派出机构,在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其主要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2、讨论决定本街道经济建设、城市管理、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街道、社区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对区级部门在街道的派出机构的领导干部,实行以派出单位为主、街道党工委为辅的双重管理制度。
4、在开展涉及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时,对街道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组织、指导和协调。
5、领导街道办事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社区、村民委员会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6、抓好本街道辖区内无主管上级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的党建工作。
7、领导本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8、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抓好街道、农村、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9、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委托,结合我区实际,辛家庙街道办事处在本辖区内履行下列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根据国家的政策、法令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制定在本地区实施的具体方案和办法。
2、制定并组织实施地区经济发展规划,推动、帮助农村和城市社区经济发展。
3、指导和帮助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工作及人民调解工作。
4、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工作,组织农村村民委员会、驻地单位和城乡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四自一包”责任制。
5、监督管理城乡居民区环境保护与环境污染防治。
6、负责取缔、纠正在道路、公共场所违法设摊占道,以及破坏市政公共设施的行为。
7、组织农村、驻地党委和城乡居民开展农村市容、城市社区建设,繁荣城乡文化,发展城乡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服务事业。
8、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院落和“五好家庭”等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及开展科普活动。
9、搞好待业人员管理、劳动就业推荐,组织防灾救灾、社会救助,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10、反映城乡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地区稳定。
12、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未央湖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倾力填好“五张报表”,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在抓项目稳增长、探索城改新路径、保障地区和谐稳定、锻造铁军队伍等方面走在了前列。
(一)服务企业夯指标,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一是经济指标稳健攀升。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5164亿元,完成率107.5%;地区生产总值完成7.74亿元,增长8.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0.76亿元,增长9.3%;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3.63亿元,增长20.8%;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07亿元,增长10.2%;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投资7.36亿元,占年计划12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315元,增长8%。二是招商引资卓有成效。新房村城改项目成功签约合作方;“优+”众创青艺港咖啡项目入驻未央大学城,“双创”活力不断释放;引进市级重点项目——未央·新生活农贸副食批发市场,实现当年开工、当年建成运营,刷新了招商项目建设落地的“未央湖速度”。三是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全面摸排监测,培育入库限额以上商贸业4家(西安奥康钢铁销售有限公司、西安五湖实业有限公司、西安创惠商贸有限公司、陕西雅美居装饰建材有限公司)、规模以上服务业2家(西安中保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汉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规模以上工业1家(西安高强绝缘电气有限公司)、资质以上建筑业1家(陕西韦来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经济指标增量提速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动真碰硬抓建管,城市面貌持续改善。一是市政建设步伐加快。新学府环路、秦汉大道--西铜路立交建成通车,建材北路西延伸、阳光大道东侧规划路征拆工作全面完成。二是生态环境不断向好。铁腕治霾保蓝天,配齐人力、建章立制,以“网格化”制度为抓手,发现并处置扬尘污染、露天喷漆作业、原煤散烧等各类环境违法问题383项。治水增绿塑形象,全面完成幸福河综合治理未央湖段工程;超额完成绿化亮化,在绕城高速等8条路段及各居民小区栽植各类苗木共计61193株,种植灌木、草皮2.34万平方米。三是城市治理成效显著。全面落实“五长制”,开展烟头、厕所革命相关活动171次,安装立柱式灭烟器100个,完成4座道班房及4座公厕建设并投入使用;扎实做好城乡环境大整治,全年治理各类环境卫生问题2581处,清理垃圾3.36万吨,覆盖裸露黄土50.4万平方米,整改、取缔沙场3家;“四改两拆”任务超额完成,共整治违建面积38.6万平方米、拆除违规户外广告1975平方米。群众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环境变化。
(三)创新思路破难题,城改工作突破较大。一是圆满完成回迁任务。2017年12月底前圆满完成新房村77户、300余人回迁分房工作,分房率百分之百。二是探索城改工作新路径。王家棚村与原投资方依法解除合作关系,通过民主程序公平公开公正选定新投资方,停滞7年的城改项目重新启动,“一户一套房”及货币化安置工作正加紧实施。三是倾力解决遗留问题。集中安置因大西铁路建设拆迁涉及的草店村24户村民,完成王家堡村拆迁剩余46户回迁安置工作,遗留问题的解决为地区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倾心服务谋幸福,民生实事卓有成效。一是兜底保障民生。建成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王家堡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并投入运行,优化流程、强化服务,重点民生指标均超额完成任务。完成廉租房租金补贴88户、收储社会房源发放租金补贴225户;城镇新增就业人数973人;指导沁园等14个小区(社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完成八家堡等3个村(社区)共计1503人城改养老保险参保办理;办理社会救助11人次,救助金额68698元;受理劳资纠纷12起,涉及金额1000余万元;组织征兵政审150人,输送5人应征入伍。二是聚力精准脱贫。倾力做好鄠邑区涝店镇东保村和蓝田县三官庙镇过风岭村扶贫工作,修建道路3020米,建水塔、打水井解决吃水难问题;大力实施产业扶贫,东保村甜瓜蔬菜种植业年收益达220万元以上;过风岭村光伏发电项目投入使用;移民搬迁、房屋修缮11户,资助就医就学就业41户。三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建成王家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北钱村等7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并投入使用;开展创文巡演、交通文明等精神文明活动10余次,举办惠民演出活动9场次,荣获区“市民大舞台”优秀组织奖;街道办事处、长庆湖滨花园社区、夏家堡小学、未央湖城管执法中队被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为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五)齐抓共管保稳定,社会大局安定有序。一是全力化解信访问题。扎实落实领导接访、信访包案、综合研判、交办督办机制,全年接待上访群众126批1360人次,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研判分析,提供法律援助、搭建对话平台,矛盾问题得到有效化解。二是平安创建深入开展。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座谈、律师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20余次,积极对接地区派出所,充分发挥红袖标志愿者治安巡逻作用,确保了全国“两会”、党的十九大等重要节点地区平安稳定。三是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应急演练17次;开展各类安全检查40余次,警示约谈企业32家,集中整治各类安全隐患300多处,建立微型消防站21个;开展各类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活动119次,整改58家,食品药品依法立案29起,结案率100%。
(六)从严从实抓党建,作风建设纵深推进。一是狠抓教育讲政治。党工委班子全年召开中心组学习19次,指导38个基层党组织深入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著作等内容,开展诵读、宣讲学习活动60余次,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四个自信”进一步增强;学做结合,开展志愿帮扶、环境整治等主题党日活动,党员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二是夯实基础铸堡垒。全面完成7个村民情地图绘制和信息数据录入工作;完成2个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打造申报“五化”标杆社区党支部3家,三星级非公企业党支部2家;在全区率先推行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制度,提升了党员管理科学化水平;深入落实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开展高校人才摸排慰问、扶贫帮困等活动20余次,形成了共商共建的良好模式。三是正风肃纪强作风。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运用“四种形态”,提醒谈话、限期整改、责令检查15人;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媒体曝光、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严厉追责问责,区纪委、街道党工委共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运用“三项机制”推荐提拔优秀干部8人,容错纠错1人。
三、部门决算机构设置及构成
西安市未央区未央湖街道办事处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
纳入西安市未央区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未央湖街道办事处本级 | 行政单位 |
2 | 未央湖街道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3 | 未央湖街道财务结算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4 | 未央湖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所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5 | 未央湖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30人;实有人员51人、其中行政21人,事业3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056.08万元,较上年增加640.91 万元,较上年增长45.28%,增长主要原因是维稳经费、环境治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及农村综合改革方面有所增加。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为2056.08万元,较上年增长610.91万元,较上年增42.27%,增长主要原因是维稳经费、环境治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及农村综合改革方面有所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可采用图表进行辅助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056.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49.46万元,占总收入的99.68%。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可采用图表进行辅助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5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3.92万元,用于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32.3%;项目支出1392.16万元,用于维护社会和谐、推动辖区经济发展及提升辖区内服务民生等工程,占总支出的67.7%;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2049.46万元,比上年增加671.89万元,较上年增长48.7%,增长主要原因是维稳经费、环境治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及农村综合改革方面有所增加。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49.46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维稳经费、环境治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及农村综合改革支出方面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44.9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4.56万元、项目支出43.50万元,行政运行支出59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5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3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2.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9万元,项目支出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2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6.2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7.1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97.1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7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6万元,项目支出647.97万元;农林水支出293.28万元,项目支出293.2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5万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44.92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620.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2.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5.4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663.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0.13万元,公用经费43.78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204.54万元,支出204.54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0.9万元,比上年增加3.4万元,增长45%。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情况:本单位无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9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45%;主要原因是环境治理、治污减霾工作量增加,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0辆。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44.92万元,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四方面进行了考核,分析了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情况,核对基本符合项目支出内容,支出合规,分析约67.7%为项目支出直接费用,结构合理。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2.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日常工作任务、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方面。行政单位1户,合计1392.16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67.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01.82万元,其中共有车辆10辆;单价50万以上车辆无;其他固定资产总额143.87万元。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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