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文化艺术、广播影视、体育事业、旅游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市场发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推动各门类文化艺术发展,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全区图书馆、文化馆(站)工作以及基层馆(站)建设。
(四)负责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和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其他印刷品印制企业及经营活动管理的相关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
(五)研究全区体育发展战略,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六)组织全区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管理公共体育设施。
(七)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竞技体育队伍建设以及训练和竞赛工作。
(八)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九)统筹协调全区旅游业发展,负责未央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推广工作。
(十)负责辖区广播播出机构和电影放映单位的管理。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未央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内设5个机构:办公室、公共文化科、文化市场科、体育科、旅游监管科。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文化工作方面:
1.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全年投入文化事业发展资金60万元,完善各街道文体活动中心功能区建设,涵盖文体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棋牌活动室、室内健身房、多功能厅以及室外文体广场。
2.群众文化活动:以“市民大舞台”为载体,力促我区群众文化活动再上新台阶;开展戏剧下基层活动258场和电影展映1100余场;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进社区活动5场;举办了“万副春联赠万家”活动、“放飞我的中国梦”诗歌朗诵大赛;开展了3场九九重阳敬老行系列惠民演出活动。
图书馆全年共接待读者12636人次,纸质图书、期刊借阅人数3898人次,流通书刊6874册次。
3.业务培训:分别举办了文学、书画、舞蹈、合唱、秦腔、声乐、器乐、舞蹈类培训班,共培训基层群众17950余人次。
4.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功申报《六村堡道情》,《形意,八卦拳术》市级项目传承人工作。
(二)体育工作方面
1.体育设施投入:分别向省、市体育局申报了10套室外健身器材(每套价值3万元)和1套室内健身器材(每套价值15万元)为社区(村)进行了援助。
2.承办了西安市自行车骑行活动和全国健身气功展示(西安站)活动、西安市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培训。
3.组织开展了武术展示大会、春季健身徒步走、北城钓鱼系列赛、“千人千场”乒乓球赛、羽毛球赛、“三人制”篮球公开赛、全民健身展示活动和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中小学生足球联赛、中小学生羽毛球赛及啦啦操、健美操比赛等全民健身活动。
4.选拔运动员500余名,组队参加了西安市第十六届运动会,取得金牌50枚,总分4183分。荣获陕西省青少年业余训练示范单位。
6.未央区人民政府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2013-2017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未央区文化体育旅游局荣获 2017年陕西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三)文化市场工作方面
1.行政审批实现了“最多跑一次”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2.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全年宣传资料约2900余份,现场受理群众法规咨询300多人次。对从业人员300余人次进行了法规和安全教育培训。
3.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开展突击检查共130余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共480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共360家(次),行政处罚违规案件14起。积极配合工商、公安等部门查处黑网吧62家。
4. 认真开展扫黄打非“护苗、清源、净网、秋风、固边” 2017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在10个社区创建了“扫黄打非”工作站
(四)旅游工作方面
1.旅游市场治理。打击北客站非法营运车辆;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及环境;处理旅游投诉,均收到游客满意评价。
2.旅游厕所工作。全年新建旅游厕所10所,其中1所为第三卫生间;落实酒店厕所免费开放政策。
3.旅游宣传。举办文明旅游进校园、商贸旅游惠民冬季温泉营销进社区等宣传活动20余场次。
(五)广电工作方面
1.安全播出7328小时,极大地丰富了我区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2.开展广电网络改造升级工程。有线电视继续实行24小时内上门维修,保证传输安全,保持零投诉。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文化局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5个,具体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未央区文化体育旅游局本级 |
2 | 未央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 |
3 | 未央区图书馆 |
4 | 未央区文化馆 |
5 | 未央人民广播电台 |
6 | 未央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全局系统行政编制13人,实有人数为11人;事业编制40人,实有人数35人。离退休人员41人。具体如下:
未央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属行政单位、财政全额拨款,行政编制13人,实有人数为11人。离退休人员9人。
未央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属参公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人,现实有人数为6人。
未央区图书馆属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人,现实有人数为3人。离退休人员4人。
未央区文化馆属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人,现实有人数为13人。离退休人员18人。
未央人民广播电台属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人,现实有人数为9人。离退休人员10人。
未央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属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人,现实有人数为4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76.12万元,较上年减少266.97万元,较上年下降19.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有所减少;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为1051.04万元,较上年减少341.90万元,较上年下降24.5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有所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76.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76.1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21.3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154.74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5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5.9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58.60%;项目支出435.14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占总支出的41.40%。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076.12万元,较上年减少266.97万元,较上年下降19.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有所减少;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1.04万元,较上年减少341.90万元,较上年下降24.5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有所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96.3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9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5.90万元、项目支出277.19万元,比上年下降20.65%,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包括①文化支出65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7.91万元、项目支出193.88万元,比上年下降15.70%,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②体育支出67.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9万元、项目支出21.51万元,比上年下降32.74%,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13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80万元、项目支出19.92万元,比上年增长38.29%,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④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8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1.88万元,比上年下降73.22%,减少主要原因是部分指标划拨街办用于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工作。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2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22万元,比上年下降49.53%,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包括①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3.2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22万元,比上年下降49.53%,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96.30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
工资福利支出51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5.89万元比上年增长28.92%,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上调。
商品和服务支出32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5万元,项目支出272.60万元,比上年下降50.70%,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8万元,比上年增长3.42%,与上年基本持平。
其他资本性支出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8万元,项目支出7.80万元,比上年下降79.03%,减少主要原因是图书馆资本性支出减少。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615.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5.47万元,公用经费50.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政府性基金为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2017年收入为154.74万元,支出为154.74万元,主要用于体育事业发展及全民健身活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3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比上年减少1.65万元,下降18.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支出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2.公务接待情况:公务接待费用2017年支出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上年1.65万元,下降18.2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38万元,比上年减少1.65万元,下降18.27%,主要原因是文化馆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17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 辆。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对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99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行政单位1户,合计21.66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42.95%;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户,合计10.72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21.26%;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单位4户,合计18.06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35.8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总额共99.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3.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85.8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5辆;无单价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陕公网安备:610112020000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