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未央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科学、全面、统一管理全区土地、矿产资源的开发、整理,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主管全区地籍地政工作,切实做好土地资源调查、统计、定级、变更、登记等工作。负责建设用地的审核、预审、上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用地案件。

机构设置为: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未央分局局本级为行政单位,无内设机构,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及十个国土资源所,分别为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未央分局执法监察队、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未央分局土地储备中心、第三至第十二国土资源所。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耕地保护任务圆满完成。认真履行耕地保护职责,严格落实巡回检查制度,不断加大破坏耕地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全区耕地保有量控制在5.84万亩以上,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

(二)建设项目用地服务迈出新步伐。全年办结市国土资源局下达未央区8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2626.8亩土地的区级用地手续办理工作,重点项目服务保障任务圆满完成。

(三)土地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完成了2016年313个卫片图斑的核查整改工作,整改住建部遥感监测问题图斑49个,整改2017年例行督察设施农业图斑18个,2017年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控制在10%以内,没有因土地问题让各级领导受到问责。

(四)土地征收依法有序。坚持严格执行征地拆迁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严格按照征地拆迁补偿的标准,按政策、按规定、按程序办事,确保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截至目前,我区未出现因在实施征地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定程序、补偿不到位等问题,引发群众赴省或者进京集体上访的情况。

(五)行政效能革命工作扎实推进。制定了行政效能革命、最多跑一次工作方案,成立了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编制完成部门权力清单,在全系统设立了18个“行政效能革命”工作联络员,对我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开展了常态化“局长驻窗口”活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及局系统干部职工履职尽责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六)“五个走在前列”、“追赶超越”、及“六项重点工作”承担任务全面完成。制定下发专项文件,认真分解落实我局承担工作任务,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带头贯彻落实,带头督促推进,确保工作成效。全力配合完成区政府回迁安置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回迁任务,坚持不懈强化干部作风,制定了《每日聚焦》收看处置工作制度,安排专人每日收看上报报道内容,就反映国土长安分局作风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系统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在全系统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全年未发生违规违纪情况,行业形象进一步得到提升。

(七)城市建设维护、铁腕治霾、缓堵保畅等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配合区住建局,按照《未央区2017年城市建设维护项目投资计划》文件要求,完成道路等城市公共设施征地拆迁等相关工作任务,缓堵保畅工作进展顺利。

不断加大违法挖沙行为打击力度,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盯防,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日夜巡回检查。局领导班子成员积极配合区级领导开展日间铁腕治霾及夜间城市治理检查工作,铁腕治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未央分局本级

2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未央分局执法监察队

3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未央分局土地储备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71人;实有人员94人,其中行政15人,事业7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8人。

 

本部门人员编制8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08.63万元,较上年增长121.67万元,较上年增长6.81%,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人员正常调资;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为1908.63万元,较上年增长121.67万元,较上年增长6.81%,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人员正常调资。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08.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908.6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度支出合计190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8.42万元,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以及办公费等,占总支出的66%;项目支出650.22万元,用于分局系统日常办公维护、车辆、劳务等工作经费,占总支出的34%。

图片3.png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1908.63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908.63万元,比上年增长6.81%,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人员正常调资;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08.63万元,较上年增长6.81%,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人员正常调资。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1)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08.63万元,较上年增长121.67万元,较上年增长6.81%,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人员正常调资;其中:基本支出1258.42万元,较上年增长231.83万元,较上年增长22.58 %,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人员正常调资;项目支出650.22万元,较上年减少110.15万元,较上年较少14.49%,减少原因为我局厉行节约,本年度无大型建设及活动支出。

单位/万元

图片4.png

(2)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区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将相关数据与上年对比,分析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08.63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1136.27万元,较上年增长263.68万元,比上年增长31%,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人员正常调资;商品服务支出638.52万元,较上年减少86.07万元,比上年减少12%,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本年度无大型活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53万元,较上年增长0.7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他资本性支出67.32万元,较上年减少56.62万元,比上年减少46%,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大型建设支出。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0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8.42万元、项目支出650.22万元,比上年增长6.81%,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人员正常调资。

(可附图表)

单位/万元

图片5.png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08.63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258.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2.8万元,公用经费55.6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以及水、电、邮电、办公费等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0.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9%。比上年增加2.13万元,增长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无。

2.公务接待情况:公务接待费0.51万元,批次7次,人数共30人。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增加0.13万元,增长1%。增加原因为正常公务接待人数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上年增加1.65万元,增长4%,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原因为专项整治工作巡查任务增加。2017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4辆。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对4个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4796万元。分别为:法律顾问服务专项绩效评价7万元;劳务派遣服务专项绩效评价2.64万元;房屋安全监测服务专项绩效评价1.7万元;宣传服务专项绩效评价6.1396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3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水、电、邮电费等方面。行政单位1户,合计37.34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总额共59.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9.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30.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4辆;无单价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以及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7年当年无新购置车辆;未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