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说明

未央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区人大、区政协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机关,区级各民主党派、区级各人民团体机关,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拟订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审核、审批区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和调整,协调区级机关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研究提出区政府直属企业的机构设立及调整意见。

(五)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审批区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比例、经费预算形式等。

(六)负责区属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变更的审核工作。

(七)负责区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

(八)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依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区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执行情况。

(九)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督查和评估机制。

(十)参与关于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和方案的拟订工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一)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运用机构编制与行政经费预算挂钩管理办法,控制机构编制膨胀,精简机构和人员。

(十二)负责经批准设立、撤销、合并、更名的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印章的刻制、启用和销毁登记工作。

(十三)负责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周密部署、统筹推进,扎实开展行政效能革命。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按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制。

(三)优化结构、动态管理,圆满完成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四)动态维护,协调配合,加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力度。

(五)统筹协调、狠抓落实,不断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

(六)规范管理,稳步推进,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安市未央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行政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区编办现有内设科室3个(分别是综合科、机构编制管理科、调研与督查科)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行政编制6名,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行政编制3名,共计9名行政编制,现实有干部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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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0.7万元,较上年增长11.99%,增加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有所提升。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0.7万元,较上年增长11.99%,增加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有所提升。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合计110.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1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占总支出99.5%。项目支出0.59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10.7万元,较上年增长11.99%,增加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有所提升。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0.7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一是基本支出110.11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工资福利支出90.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6万元;二是项目支出0.5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0.59万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0.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10.1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5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19万元,公用经费11.93万元。项目支出0.59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度区编办“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一致,无变化。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区编办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0.7万元,实际花费110.7万元。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市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结果划分标准,评定结果为:优。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3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及购置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公务车辆。无单价50万以上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附件:2017门决算公开表

2017年区编办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