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残疾人运动功能障碍康复救助项目申请

事项名称
持证残疾人运动功能障碍康复救助项目申请
法律依据

《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残联发〔2017〕57号)

申请条件

具有西安市未央区户籍;年龄17(含17岁)岁以上;因先天、疾病或事故等导致肢体运动功能障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定点评估医院的诊断书;有康复潜力和康复的必要性;经本人或法定监护人自愿申请,同意接受康复训练的残疾人。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要求

规格

份数

纸质/电子版

材料来源

备注

申请人的户口本

真实合法,用A4纸竖向复印,查验原件。

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2份

纸质

申请人

申请人户口本本人页和所在户口本首页复印到一张上

申请人(或监护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真实合法,用A4纸竖向复印,查验原件。

原件及复印件

各1份

纸质

申请人

身份证前后两面复印到一张纸上

残疾人证

真实合法,用A4纸竖向复印,查验原件。

原件及复印件

各1份

纸质

申请人

如提交的为第二代残疾证,将第一面和第二面复印到一张纸上;如提交的是第三代征集认证,则需要将前后两面复印到一张纸上。

诊断证明

真实合法,用A4纸竖向复印,查验原件。

原件及复印件

各1份

纸质

申请人

诊断证明的病例诊断和医师建议的内容应符合项目规定和要求


办理机构

办理机构:未央区残联

办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张家堡街道 未央路80号红星美凯龙盛龙广场店5楼未央区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办理窗口:综合审批区C02号窗口)

办理时间:当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政策如有调整,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程序

1.申请:持证残疾人本人或其家属持相关材料到区残联提出救助申请。

2.审核:区残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完成审核工作,根据申请人意愿安置到定点康复机构实施救助。

低收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由区残联与民政、扶贫部门进行相关信息比对后做出认定。

3.服务: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残疾人,到定点康复机构办理康复救助注册登记,享受康复服务。

4.结算:积极推进利用《西安市互联网+残疾人康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数据进行结算。经费拨付由区残联根据《服务平台》审核的残疾人康复训练情况,向市财政局申请经费,市财政局审核后与定点康复机构直接结算。

5.信息录入:区残联、定点康复机构须将相关档案材料录入《服务平台》。

注:以上程序是《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残联发〔2017〕57号)中的流程。根据现行的项目申请审批工作流程,申请人可以持项目申请所需全部资料到定点康复机构提出项目申请意向,由申请人会同康复训练机构线上填写相关信息、同时将所需材料上传至线上的康复服务平台完成线上项目申请,区残联项目审批人员在康复服务平台上完成线上项目审批,其后申请人即可享受康复救助项目,定点康复机构方可开展康复救助项目的康复服务。

另外,康复救助申请的各方面规定如有调整,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流程图


办理时限
在收到线上项目申请后即时进行线上项目审批。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9-86563065 监督电话:029-86223936
救助标准

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残疾人,每年每人可享受8000元康复训练救助经费;其他持证残疾人每人每年可享受1000元康复训练救助经费。

表格下载 申请表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