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申请:由残疾人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二)受理:将所需资料递交至社区(村)或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由残疾人专职委员提交至西安市未央区政务综合服务中心残联窗口工作人员。
(三)审核、批准:区残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基础信息库,打印《残疾人证》并加盖区残联钢印及公章。
(四)发放:通知残疾人本人或其家属携带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前往户籍所在的街道残联领取残疾证。
注:持《陕西省居住证》、户籍在外省外市的残疾人的残疾证由户籍地残联负责审核并制发残疾人证。






陕公网安备:610112020000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