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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投诉
来信内容
姓  名:张**
信件编码: GPPS20251215RNBL
来信时间: 2025-12-15 10:2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五十七中学康复证明事宜
信件内容:
孩子发烧请假,在家吃完后好了,复课时学校让开康复证明,因未在医院就诊,相关证明无法开具,影响孩子复课,请问这个要求是教育局提出的吗,是都合理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
回复时间:2025-12-17 14:52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经了解,根据《校园传染病防控——班主任手册》要求,对于生病学生要进行因病追踪,及时掌握学生就医和病情,方便在后续给学生得到及时帮助。考虑到孩子未到医院就诊的情况,复课时您可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 :

1. 前往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二级以上医院,说明孩子发烧康复情况,申请开具简易健康证明或复课评估意见(无需复杂检查,医生可通过症状描述和简单问诊出具)。

2. 根据流感样症状复课要求:流感样症状消失48小时后无传染风险,经校医核实孩子当日体温及身体状况后,可办理返校。

3. 还有特殊困难,可直接联系校医室(电话:13659186916),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协调处理,确保不影响孩子正常学习。

教育局要求该校加强对卫生保健人员和任课教师《校园传染病防控——班主任手册》的培训频次,以提升该校教师卫生保健知识掌握水平,保障学生健康。感谢您对未央教育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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