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求助“孩子转学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根据《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户籍迁移、父母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的,可申请办理转学手续。毕业班学生不得转入。学生转学一般在开学后二周内、学期末最后两周内办理,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学生转学由法定监护人自行联系转入学校,并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因省、市针对大班额管理有严格要求,在有学位的前提下,方可办理相关转学手续。经了解,市民子女就读四年级,居住在金科博翠小区,市民表示持有未央区居住证。市民可在学期末最后两周内自行联系学校提出申请,如您未联系到有学位的学校,在下学期开学初,未央区教育局将在规定的转学时间内,根据辖区学位情况在全区范围统筹安排。
感谢您对未央教育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