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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王**
信件编码: GPPS20240425FSBS
来信时间: 2024-04-25 18:0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请停止天朗熙湖小区东侧兴荣苑西区违建施工
信件内容:

西安市大兴新区 梨园路91号天朗熙湖小区东侧兴荣苑西区项目属于住宅建设项目,在未取得建设手续前提下,未批先建违法施工,目前正在进行13、14号楼施工,距离天朗熙湖小区3号楼楼距及采光标准不符合国家管理要求,严重影响天朗熙湖小区3号楼业主权益。 请政府针对该未批先建项目,责令其停止施工,并拆除现有建筑。 下方附件为兴荣苑西区违建施工项目公示牌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央分局
回复时间:2024-04-28 15:04
回复内容:

经核查,该项目属于城改项目,根据2009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西安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中:安置房建设在符合方案、规划、消防要求的前提下,可先行动工。针对未批先建问题,我局已于2023年5月8日,向该项目用地单位陕西虹瑰实业有限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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