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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投诉
来信内容
姓  名:张**
信件编码: GPPS20231220OFVO
来信时间: 2023-12-20 15:0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投诉陕西鑫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使用停车费不退费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在12月10日给陕西鑫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缴费480元,续费两个月停车费,有效期为2023年12月16日至2024年2月15日,因后期无需求使用2024年1月16日-2024年2月15日的停车位,故和物业公司沟通退一个月的停车费并减掉一个月有效期,物业公司以不退不换为理由不退费,现请相关部门处理此事,将未使用的2024年1月16日-2024年2月15日停车费退掉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3-12-22 11:05
回复内容:

张女士:

      您的留言已收悉,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转派价竞科、未央湖市场监管所跟进处置,请您保持电话畅通,如有其他问题,请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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