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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投诉
来信内容
姓  名:郝**
信件编码: GPPS202304185RBY
来信时间: 2023-04-18 15:3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求助翡丽西安尽早办理退款手续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叫段谌柯,我在2022年12月25号跟家人来到未央区西北三路的阳光城翡丽西安售楼处看房,看的时候也把自身情况告知给楼盘,因为自己还在读书,贷款不知道能不能办下来,父母也都是农民,没有工作,银行流水这边也是没有,当天看完也比较晚了,楼盘说可以给我们解决贷款问题,要我们先交钱,把房源保留下来,出于信任便交了2万房款,保留翡丽西安DK-2项目4号楼1单元2302室,随后去到银行咨询,银行明确告知,因为自己没有工作证明,还在读书,银行流水等都没有,是无法办理房贷的,而且楼盘那边也是无法解决贷款问题,既然贷款办不下,我们便要求退还这2万房款,更不幸的是一直带我长大的爷爷,因为身体不适,在医院检查出胃癌,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打击,我们更是无力继续购买翡丽西安的房子,多次联系楼盘都是置之不理,作为一名学生,我们也是第一次看房,无奈下才来这求助领导的帮助,希望可督促楼盘尽早退款,再此感激不尽。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西安市未央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3-04-24 16:36
回复内容:

经核实,您已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因双方自愿签订的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合同纠纷,区住建局可协调合同双方进行调解,但无法对合同内容进行裁判或强制性手段。对于已签订的合同,对合同条款存在争议时,如合同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经我局工作人员与开发商协调,开发企业表示若存在特殊情况,可提供相关佐证资料进行协商,您可携带相关病例资料与开发企业沟通协商,因《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中有退定金的相关约定,若您与开发企业之间无法协商一致,认为开发企业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建议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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