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实,您已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因双方自愿签订的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合同纠纷,区住建局可协调合同双方进行调解,但无法对合同内容进行裁判或强制性手段。对于已签订的合同,对合同条款存在争议时,如合同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经我局工作人员与开发商协调,开发企业表示若存在特殊情况,可提供相关佐证资料进行协商,您可携带相关病例资料与开发企业沟通协商,因《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中有退定金的相关约定,若您与开发企业之间无法协商一致,认为开发企业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建议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