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您好,感谢您对未央教育的关注与支持。现就你的问题答复如下:《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8〕51号)中明确规定:1.外国外交人员或侨民的适龄子女,由区县教育局按照“学区服务范围”统筹安排入学;2. 外籍中小学学生一般指父母在我市工作的随行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学生,父母应作为法定监护人,学生应与其父母一起居住;3.外籍学生家长需提供:持监护人和外籍学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外国人居留证》及复印件、家庭实际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并将所有资料提交到居住地对应公办学校进行资审;4. 接受外籍学生的中小学应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中小学,原则上应3年以上的办学历史; 在我市就学的外籍学生,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适龄青少年、儿童,身体健康,持普通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