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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何**
信件编码: GPPS202303137KIR
来信时间: 2023-03-13 12:2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梨园公馆开发商欺诈收费
信件内容:
住建局的领导,您好! 我们是西安市未央区梨园公馆5号楼业主,在我们和开发商(西安融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其擅自更改设计图,将之前承诺赠送的小储物间重新加入设计图,并索要该面积费用,导致我们100多户业主无法正常办理房产手续。具体经过如下: 本人于2013年购买梨园公馆楼盘5号楼住宅,当时房子证件不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于2017正式入住,并于2018年8月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中房屋面积90.11,并配有房屋户型图,其中之前买房时承诺赠送的面积并未划入到户型图中,因为该面积为多出的鸡肋空间,利用率很低,不但没有铺设暖气,而且不能安装空调,只能作为储物空间。 2018年至2023年期间,因开发商证件不足原因,一直未能办理房产证。 2023年2月23日,开发商张贴通知可以办理房产证手续,但去办理手续时,开发商告知,房屋面积增加8.9平方米,并需要补足增加房屋面积的房款才可开发票。因重新测量的房屋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的户型图面积差距极大,反复沟通中,开发商表示户型图有变,并且不承认当时房屋出售时承诺的赠送面积。开发商此项行为涉及欺诈,但我们业主作为弱势群体,虽然签订合同,但也是不懂这里面的专业,完全被开发商套路,更无法捍卫自己的权力。 恳请领导能够协助让开发商还原设计并兑现承诺! 对于开发商这种严重损害群众的利益,希望望市住建局领导给予业主支持和协调!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西安市未央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3-03-17 10:10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经了解,您所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中对于房屋面积差有相关约定,是以实测面积为准计算面积差费用,经核实市民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中没有赠送面积相关规定,市民如有疑问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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