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本人于2020年购买远洋春风与山水小区房屋,购房合同约定房屋交付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临近交付日期前,开发商以各种原因通知业主延期交付,之后有多次以各种理由多次延期,截止2023年3月2日,该小区仍未交付。经业主自行查证,业主购房贷款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转入远洋春风与山水项目监管账户,而是转入开发商另一个未监管账户,现远洋春风与山水小区以严重逾期,且疑存在表演示复工现象,房屋交付遥遥无期。烦请相关责任部门对远洋春风与山水项目开发商积极协调,明确回复工程进度和交付时间。并能组织业主查看施工情况,查看是否与每月家书进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