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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郝**
信件编码: GPPS20230201U2O0
来信时间: 2023-02-01 08:5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违停未执行短信通知就处罚
信件内容:
根据公安部《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第五条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应当提醒纠正在先,责令立即驶离。经提醒纠正后,未按要求驶离的,依法予以处罚;按要求驶离的,不予处罚。 2023年1月1日18:27分本人收到短信提醒违停通知,2分钟后赶到车旁时发现已贴上罚单,处罚时间18:13分。请问为何不执行先短信提醒未按要求驶离再处罚的规定? 处罚决定书编号:6101121614372730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公安未央分局
回复时间:2023-02-03 15:21
回复内容: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公安未央分局管理范畴,建议您通过西安市公安局官网http://police.xa.gov.cn/hdjl/反映问题;或向西安市交警支队未央大队反映,联系电话029-86286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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