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实,根据《物权法》相关条例:供热管道公用部分与住户产权分界划分:入户分支管路、附件及户内采暖系统属于业户自用部位,在质保期内发生损坏、丢失由供热企业负责维修,质保期过后由业主承担相关维修费用,目前该小区已过质保期,费用需业主自行承担,我局已督促物业积极配合业主进行维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