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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投诉
来信内容
姓  名:田**
信件编码: GPPS20221113GS0C
来信时间: 2022-11-13 19:58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盛龙广场A区2号楼2单元电梯安全问题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是盛龙广场的住户,向您反映盛龙广场A区2号楼2单元电梯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如下:1、电梯使用标志上下次检验日期2022年09月,至今未见检验检定;2、电动车进电梯问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给物业反映无人处理;以上问题希望领导给与核实处理。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2-11-15 17:44
回复内容:
田先生:
您好,因您反映的电梯标识过期相关问题,9月25日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对该小区2号楼电梯进行定期检验,需要整改申请复检,故未能第一时间更新检验合格标志。目前,该物业公司已领取检验报告,并将新的检验合格标志在轿厢内更换。同时,对于电动车进电梯问题属于物业管理范畴,我们建议物业公司在轿厢内安装电梯监控电动车报警器装置,按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建议您向西安市未央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反映相关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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