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先生:
您好,因您反映的电梯标识过期相关问题,9月25日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对该小区2号楼电梯进行定期检验,需要整改申请复检,故未能第一时间更新检验合格标志。目前,该物业公司已领取检验报告,并将新的检验合格标志在轿厢内更换。同时,对于电动车进电梯问题属于物业管理范畴,我们建议物业公司在轿厢内安装电梯监控电动车报警器装置,按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建议您向西安市未央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反映相关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