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接到您通过网上提交的信件:咨询新生儿医保报销相关事宜,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经核查,您反映的情况已知晓
(一)基本情况
咨询新生儿医保报销相关事宜
办理情况
根据市社保发〔2019〕51号、市医保发〔2019〕71文件精神,参保居民所患疾病符合住院病种目录规定,持身份证、户口本、住院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登记,出院时由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参保居民住院因特殊情形未在医疗机构结算的,出院后凭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单、医院等级定点证明及住院发票原件等资料在所在村、组,再上报医保中心进行审核结算。
我局于2022年11月2日11:00与余先生联系,告知了新生儿医保报销相关事宜。类似问题可通过86265373电话咨询,或关注“未央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政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西安市未央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