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是西安交通大学的一名学生,因我与同学国庆节计划外出游玩,故向新利朋租车公司租赁轿车一部,约定9月30号晚上用车,对方要求我提前支付租车款1500元,用以留车,所以9.22日晚上,我向该公司微信转账1500元租车款。9.23日上午,因计划有变,我提出9月30日不再用车,因用车行为未实际发生,且距离约定日期还有一周时间有余,我并未影响对方正常的生意,故我向对方说明情况,并索要1500元租车款项,但对方明确表示不予退还。我提出依照法律退还车款的80%,即1200元,对方也拒绝退还,无论我说什么都没有用。作为一名大学生,我深感无助和难受,1500元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月的生活费,新利朋公司这样霸道地扣取我们的租车全款,不仅违法,而且行为十分恶劣。请领导为我们做主!请您帮帮我们!
新利朋租车公司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朱宏路8号宏途星城106(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