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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唐**
信件编码: GPPS202209083EV5
来信时间: 2022-09-08 16:4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反映紫苹果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装修问题
信件内容:
本人是白水中央公馆业主,实名对西安市未央区紫苹果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投诉,肯请上级部门公正公平的给予。作为一名消费者,紫苹果于2021年10月进工地开始给我装修,合同完工时间于2022年1月28日,因疫情原因影响,我配合他们公司到3月底完成交工,结果现在2022年9月,我也没有见任何手续,房屋的安全谁来负责,就这样不了了之。装修过程中,未见设计师、公司来过我房子查看装修进度,监理情况,任何人都没见过,导致给我装修的问题重重。经多次协商,没有效果。最主要的问题是做的豆腐渣工程,1、卫生间马桶问题。2、因装修过程和合同价核算问题。3、阳台晾衣架问题。4、将卫生间门砸坏,问什么原因要将门砸成那样,至今没有一个合理的理由。5、厨房设计问题。6、之前房间不通电,派人来收拾了,这次又是厨房插板全部不通电问题,我就想问电路安全问题谁来负责。我现在还没有搬进去住,就有这么多问题,还有很多细节问题,就不提了。骗子装修公司,做的豆腐渣工程,欺骗消费者,一开始说的什么都好,后来完成和实际不符合。经联系,相互扯皮,电话上一拖拖我几个月,甚至不接电话,当时建立的装修群直接解散,至始至终,只见过干活的,当时这领导那领导,现在没有一个人出面解决这个事情,这都快一年了,我的问题得不到任何解决,作为一名消费者,我通过正规途径来维护我的权力,肯定相关部门给予解决为盼。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西安市未央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2-09-13 10:31
回复内容:

根据市民反映内容显示,房屋地址位于渭南市。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需要装修活动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与该公司是否在当地有无经营点无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建议向渭南市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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