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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投诉
来信内容
姓  名:张**
信件编码: GPPS202207222EHV
来信时间: 2022-07-22 15:0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空置房物业管理费打折”事宜
信件内容:
我所购买的商品房,交房后一直空置,没有验收也没有装修,现在去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说可以打折,但是必须是向物业公司申请同意办理成功之后,时间只能从申请后算起,也就是说,之前已经空置的一年的物业费我必须全额缴纳,后边的只能申请同意之后方能打折。我想咨询,西安市未央区相关部门,关于空置房物业费打折的相关规定及文件1:物业费打折的时间从何时算起?2:折扣力度?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西安市未央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2-07-28 09:50
回复内容:

经了解,空置房办理需提前申请,空置费需经过物业公司确认同意后生效,空置房缴纳费用为70%。之前如果有提前申请,就按照70%缴纳,如果是没有申请的话,是按照100%的全额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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