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的留言!经核查,原西安电梯厂家属院5号楼于1968年修建完成并交付使用,属于公房性质,共计54户。2020年3月,经区委、区政府专项会议研究,并通过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确认该楼已不具备居住条件,遂并发布公告,对该建筑物进行拆除。同时按照市政办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原电梯厂家属院于2020年9月1日属地移交至西安未央团鑫建设有限公司管理,由该公司支付5号楼搬离住户租房补助金。
该项目费用结束上级已审批完毕,街道已督促相关单位,审核通过后将第一时间发放,请您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