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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黄**
信件编码: GPPS2022072075Y5
来信时间: 2022-07-20 08:5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北二环文景尚品公寓虚假宣传,不退定金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 由于西安北二环文景尚品公寓性质期房项目宣传“民水民电可落户,可划分学区”等宣传语,我们于7月10日和11日分别给西安北二环文景尚品项目交付2万元定金及1万元首付款,约定7月20日前补齐剩余首付款。在7月16日前去售楼部签订合同时,发现合同中众多条款不合理,以下为发现问题之处: 1.住建局官网显示,此项目只卖出十几套,置业顾问却说8层以下基本售空,诱导我们交定金; 2.交完定金后,我们问当地派出所户籍科,派出所回复:文景尚品不能确定落户问题; 3.合同并未体现“此项目使用民水民电,可落户,可划分学区”等条款,宣传是有的,在售楼部宣传处有相关宣传牌; 4.合同内存在很多不合理的条款,我们违约要赔付开发商全部房款的20%,开发商违约,只赔付我们全部房款的万分之0.5,这个条例我们不同意,协商后,开发商也不更改; 5.由于是期房,我们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上注明:一旦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导致项目烂尾,我们可暂停还房贷,开发商不予采纳此条款; 因此,我们有理由怀疑开发商虚假宣传,诱导我们交定金,同时,我们要求开发商增加和修改合同条款,开发商不同意,因此我们要求开发商退定金,开发商不退。7月17日,我们前去与开发商协商退定金事宜,工作人员承诺我们7月18日退定金,然而在7月18日当天矢口否认,言而无信,缺乏诚信!已向未央区住建局反应,没有任何回馈!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双方协商不一致导致合同没签成,可以退定金,所以我要求文景尚品开发商—陕西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立即退还我们已付的2万定金及1万首付款,共计叁万元整。 有录音及截图为证,希望领导可以重视,还我们一个公平正义!如果一直没有反馈,我会一直向上级领导投诉! 谢谢领导!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西安市未央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2-07-21 18:05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经我局约谈文景尚品开发企业,要求其尽快与市民联系协商退款事宜,因市民与开发商已签订购房认购书,如协商未果建议市民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目前开发商已与市民沟通后同意退款两万元,正在走相关退款流程,预计在30天内将款项退回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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