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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张**
信件编码: GPPS20220612TRV3
来信时间: 2022-06-12 09:5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未央区政府消费券之政府引流
信件内容:
2022年6月11日,我抢到了未央区政府的消费券100减20,2022年6月12日,我高兴的去华峰加油站加油(优惠可以使用的商户),当日单价7.88(原价8.88,结算全部减1元),闪付支付的时候告诉我,闪付支付只能按照8.88元的单价支付;在此我就想这政府的消费券到底是补贴了消费者还是补贴了商家,是为某些商家引流还是未某些商家站台;本只应该是支付方式,确成为了营销手段。 最终我按照8.88元加油100元(闪付支付),按照7.88元加油20(微信支付)。 在此我就想其他商户会不会针对不同支付方式,设置不同的价格;甚至对于使用政府发放优惠券的客户,提高销售价格。 再请政府相关部门,看看之前高行区发放的优惠券,是怎么使用的。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西安市未央区商务局
回复时间:2022-06-14 14:17
回复内容:

6月13日10时37分,区商务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告知未央区电子消费劵的使用,限于对外公布的未央区参与活动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长乐未央公众号及云闪付平台内有详细的消费券使用方式,用户到店消费结账时,需先告知收银员使用云闪付APP优惠券,出示云闪付APP生成付款码,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立减优惠券相应金额。单次支付仅限使用一张电子消费券,不可叠加其它平台优惠使用。政府未针对企业发放优惠券,而是面向广大民众,满额消费用劵立减至本人银联卡内。因各区消费券发放细则有所差异,请市民自主选择承兑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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