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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邹**
信件编码: GPPS2022051912B7
来信时间: 2022-05-19 11:4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百花门业建材家居城高科系统门窗欺诈我消费,不退我定金。
信件内容:
领导好! 本人于2021年12初,至未央区永城路百花门业建材家居城选购门窗,准备为原定于2021年12月31号交付的世茂璀璨倾城的房屋封阳台所用。至高科系统门窗门店,其销售人员为我讲解他店门窗,并加我微信。我离店后,销售人员继续推销其门窗。因我房屋出租给全友家居作为实体样板间,需要在正式交付前进场装修。我跟高科门窗销售人员再三确认他们是否可以提前进场,销售人员均予以确认。于是我定下他们家门窗,并按照其销售所要求,付了1000元定金。后因为延期交房至本月底,需要高科配合其他装修单位提前进场装修。我联系高科门窗销售人员,却被其销售负责人告知,因为他们没有跟世茂璀璨倾城物业美居合作,不能提前进场。此举会影响其他装修单位无法装修。于是我要求高科门窗退还我1000元定金,遭到拒绝。高科门窗销售人员在明知无法提前进场的情况下,欺骗我缴纳定金。高科系统门窗工作人员此前并未测量尺寸,也未下料制作门窗,在没有任何成本和劳动投入情况下,拒不退还我定金,此举严重侵害我的合法权益。请领导为我做主!本人于上周已经将此事通过全国12315平台APP,投诉至区市场监管部门,区市场监管部门后将此事划分到谭家市场监督管理所,谭家市场监督管理所电话告知我此事根据《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条例》的相关规定,由住建部门管辖。本人于周二将此事件通过此平台反映到区住建部门,住建部门回应此事件未发生在装修期间,为物资购买服务,让我联系市场监管部门。此致,敬礼!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2-05-20 17:40
回复内容:

2022年5月20日,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经工作人员现场调解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目前,此事已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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