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了解,根据《西安市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办法》(市政办发〔2020〕28号)构建四级管理体系四级管理体系由市、区(开发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成。市级各部门在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统筹部署下,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租赁市场管理工作;区(开发区)负责辖区内住房租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承担管辖范围内住房租赁市场管理的具体事务,建立疑难问题解决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纠纷投诉解决处理机制以及日常管理机制等,建议您联系谭家街道办处理。谭家街办联系电话:029-8791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