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西安市公安局户籍业务办理工作规范》,国外出生新生儿报户所需材料为:1.新生儿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原件;2.《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翻译件及公证书原件(公证书用于公正原件与翻译件内容一致);3.父母落户方《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办理地点:申请人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当场办理。如需进一步咨询,请拨打公安未央分局户籍咨询电话:029-86757844。